
李先生,鄭先生和林先生指出,感覺有攝像頭一直對著樓下停車場,讓人不安。(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淡濱尼出現「正義俠」,專門拍攝樓下組屋亂丟垃圾、違規停車等違規行為,並向當局提交證據,結果有居民因此接獲罰單,直斥他多管閒事。
《新明日報》報道,居住在淡濱尼一帶組屋的譚強盛(68歲,退休)自十年前搬來後,發現樓下停車場常有不文明行為,包括有居民亂丟煙蒂、吐口水、車輛停出停車位線外等,看不過眼的他就用相機拍攝取證。
「我每天早、中、晚都會在家中望出窗外觀察,只要看到違法行為,就會用相機拍下,再提交給當局官員。」
除了拍攝照片和視頻,譚強盛也會用筆記錄觀察到的情況,並在每個月騰出一天時間,用超過一小時的車程前往環境局,將一個月以來整理好的記錄和證據一併交給當局。
每月舉報20至30人
他指剛開始舉報「垃圾蟲」時,一個月可抓到40至50人;後來情況有所改善,人數也減少至20至30人。「現在還是有人亂丟垃圾,但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嚴重。」
有居民被譚強盛拍下證據後,也因此接獲當局罰單。
接獲罰單的居民林先生(60歲,私召車司機)受訪時透露,其實許多居民認為譚強盛的做法是在多管閒事,因此對他心生不滿。
林先生透露,至今已接獲4次罰單,共還了約1000元的罰款,包括一次是抽煙後隨手丟棄煙蒂,被罰款300元。「我後來才從清潔工那裡知道,是他拍下並向當局舉報。」
此外,他也曾因停車時,車子超出停車格而接獲70元罰單,後來尋求議員協助,並上訴成功。「平行停車的話,我會把車移出來一點,讓後方車主可以容易駕走。」
譚強盛在社區幫忙做垃圾蟲和揪出違法行為,被問及是否曾有人感謝他的付出時,他沉默片刻後表示沒有。
「即便如此,我還是會繼續做下去。只要我看到了,我就會抓。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你如果要當垃圾蟲,我就抓你。」
『每天都有攝像頭對著,你自在嗎?』
另有公眾申訴,擦車後將桶里的水倒入溝渠,被人拍照舉報,遭罰款300元。
接獲罰單的鄭先生(50歲)說,去年9月到父母家探望時順便在停車場擦車,數天後收到罰單,才得知有人拍下他倒水入溝渠的畫面。他強調,用來擦車的是僅是清水。「照片拍得很清楚,如果每天都有攝像頭對著你,你會過得自在嗎?」
另一居民李先生(44歲)則稱,多次發現有人拿著相機對著他們拍攝。「只要我們把車停在樓下,就有鏡頭對準我們。」他透露,朋友曾因在車外丟煙蒂被拍下而接獲罰單。

為了拍攝更清晰的畫面,譚強盛花費逾千新元購入長焦相機。(新明日報圖)
有被拍居民與『正義俠』起爭執
被拍居民與「正義俠」在電梯不期而遇,雙方舌劍唇槍。
林先生表示,約三周前曾與譚強盛發生爭執。「那天我在電梯內看到他,就感到很生氣。」
他解釋,當時雙方互相大罵。「但我只是要嚇唬他,就作狀要踢他,但也沒有踢到,反而最後被他踢了一腳,對方還說要報警。」但譚強盛反駁說自己沒踢到林先生,而是被對方踢中,因此過後有去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