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門而入強姦女子 被判處罪名成立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47歲的男子破門進入一名女子家中,並將女子強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
案情顯示,2017年1月29日,當時39歲的受害者跟朋友在武吉士一家KTV慶祝農曆新年,被告Yap Pow Foo第一次見到受害者。當時,受害者喝得酩酊大醉,被告先將她送回家,再送其他朋友回家。
不過,被告之後又折返受害者的住所,用一根沙爹棒透過門縫取得了鑰匙,進入受害者的房間將她強姦。被告還聲稱要為受害者提供多達5萬元,並承諾娶她。受害者在被告離開15分鐘後報警。
法庭將擇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