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新加坡國會進行了一系列辯論。
其中,在經過反覆討論後,國會三讀通過了一項法案:從今年一月起,涉嫌高空拋物的嫌疑人,要是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證明他們沒有責任,將被判違法亂拋垃圾條例!

在解釋這項政策時,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表示,這將使國家環境局NEA更容易、更快速地解決高層建築亂扔垃圾問題。
同時,她還拋出表示,這些年當局接到的投訴在不斷增加中。具體來看,2016年至2018年間,相關投訴平均每年為16800起。
到了2019年至2021年間,這個數字幾乎翻了一番,達到平均每年29700起!

不過,NEA卻表示,儘管近年來部署了更多的監控攝像頭來捕捉垃圾蟲,但在遏制犯罪方面取得的進展相當緩慢......
但是,目前新加坡全島正在緊鑼密鼓地建造更多更密集高層建築,當局預計在不久後類似投訴將會增加,因此通過這項法律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圖源:晚報
在新條例下,當局將根據監視器畫面,或公眾提供的證據確認亂丟垃圾的組屋單位。
而一旦接到通報,涉案單位的屋主或租戶就必須承擔責任!如果想要脫罪,這些人就必須在14天內提供相關證明......
當然,當局也將酌情處理涉及年幼孩童,年長者和弱勢群體的個案,而不會對所有人都「一刀切」。

當然,這項「有罪推定式」的新法規,立即招來了一些議員的不安。
楊厝港單選區的議員葉漢榮就提出,違法者很可能將責任歸咎無法說話、或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租戶或兒童,因為他們並不會被起訴。
另有多名國會議員對,則對NEA使用攝像頭對他人進行監視表示擔憂。

葉漢榮本人,圖源:8視界
工人黨國會議員Dennis Tan,則擔心將舉證責任放在業主身上,可能會導致家庭內部或與鄰居的衝突。
總而言之,雖然這條法律被通過了,但一些人依舊對此頗有疑慮。具體可能還需要等新法令實行一段時間後以觀後效。
說起來,新加坡對這些垃圾蟲,其實一直都有法律來應對。根據新加坡環境公共衛生法,若觸犯亂拋垃圾條例,一旦罪成可按第幾次犯罪而被罰款2000新至1萬新不等。
此外,犯罪者也可被法庭要求進行「勞改」,需清理公共區域長達12小時。

在大街上掃馬路的「垃圾蟲」 椰友們,你們對這個新法令又有什麼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