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 男子棄保潛逃10年,期間當起快遞員,卻因無照駕駛時擺烏龍,誤闖兀蘭關卡,擔心通緝犯身分被揭,逆向衝出關卡離開。
被告鄭尼爾森(34歲,譯音),面對6項包括假扮他人行騙、滋事、以及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等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於2009年8月28日中午12時55分,在宏茂橋8道第507座組屋底層,與另5名同謀圍毆當時只有16歲的少年,其中兩人還用刀子砍傷少年。

被告誤闖入兀蘭關卡。(檔案照)
被告於隔年2月2日被捕,後來獲得保釋。不過,他在2010年12月27日,因其他罪行被判坐牢10周,出獄後沒到警局簽保,警方在2012年發出拘捕令。
被告躲避通緝長達10年,期間當起快遞員。
他今年1月21日早上,開車接載朋友,要後者幫他一起送包裹。被告跑了好幾個地點,在下午2時36分,按照全球定位系統(GPS)的指示,誤闖兀蘭關卡。
被告意識闖禍,將車子停在路中央。兩名保安人員上前問話,被告稱轉錯彎,表示要離開關卡。不過,保安人員要檢查被告身分證才肯讓他離開。
意識到自己是通緝犯,加上無照駕駛,被告先稱自己沒帶身分證,後來將電子身分證提供給保安人員,趁機開車離開。被告逆向行駛,衝出了關卡,先送朋友回家,再把車子停在附近停車場。
被告在案發當天下午5時05分被捕,最終被判3個月5周,罰款600元(1948令吉),吊銷執照24個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在10年期間已重新做人,結婚生子,今年才購買政府組屋,希望法官輕判。
律師透露,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名14歲兒子,兒子目前正值叛逆期,妻子在零售業工作,每天上班12個小時,因此照顧和管教兒子的責任便落在被告身上,希望法官輕判,好讓被告來得及出獄與家人慶祝農曆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