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螞蟻製圖)
作者 侯佩瑜
30歲的獅城男子陳業明(音譯)因貪小便宜而被控上法庭留下案底!
2019年12月14日,他在宏茂橋3道第202座組屋一帶的草地撿走了別人丟失的價值1000新元(約5000人民幣)的蘋果iphone手機,占為己有。
機主很快就意識到自己的手機不見了,於是趕緊報警備案。
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失主的手機曾多次被人試圖激活,因此追蹤到撿到手機的陳業明。警方今年3月12日在陳業明的住家起獲了該手機。
陳業明最終因不誠實盜用罪被控上法庭。
早前有不誠實盜用和偷竊案底的他,(9月10日)早被判罰款3000新元(1萬5000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