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婦女借高利貸還清債務後,又陷入高利貸的投資騙局,轉而以高達10%利潤的投資為餌,騙4名受害者共102萬9560元,被判坐牢70個月。
被告是59歲的周美玲(譯音),她面對10項包括欺騙、偽造文件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02年7月12日被判破產,並於2012年以丈夫的名義開美容院。她在2019年6月18日才脫離窮籍。

被告騙4名受害者共102萬9560元。(檔案示意圖)
由於美容院生意不好,被告在2016年至2017年間,向一名叫「盧卡斯」的阿窿借錢。
「盧卡斯」在被告償還債務後,問被告是否有意投資他的貸款生意,並保證說投資能回本,而且有10%利潤,本金和利潤分10周拿。
被告聽信「盧卡斯」的話,在2018年間,向朋友和顧客借錢,把10萬元交給「盧卡斯」,不過「盧卡斯」在錢到手後便消失。
被告被騙後轉而欺騙他人。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6月24日間,向4名受害者謊稱,她有個叫「盧卡斯」的表弟,是一間叫「Credit King」公司的老闆之一,店面設在珍珠大廈。
被告向受害者稱,「Credit King」借錢給其他公司賺取利潤,她在這家公司投資賺了不少錢,能靠它擁有公寓和生意。
4名受害者聽信被告謊言,共將102萬9560元款項交給被告投資。被告卻把錢拿來應急,償還債主和阿窿。
其中一名受害者損失慘重,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0日間,共至少33次將77萬7050元款項交給被告。
為掩蓋罪行,被告也把騙來的錢,當成利息還給受害者。被告至今僅歸還33萬5410元給受害者。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於2020年8月24日要求被告到警局接受調查。被告當時在錄口供時,稱「盧卡斯」是她的表弟。
警方隔月再度與被告錄口供時,要被告說清楚「盧卡斯」的底細。被告便謊稱「盧卡斯」是她來自檳城的表弟,對方曾在本地一間合法放貸公司當書記,但在2017年辭職。
被告在2021年1月11日才承認自己給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