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歲的本地父親因對七歲兒子施暴,於1月22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另一項控狀將交由法官在量刑時一併考慮。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和受害人的具體信息。

案情顯示,2020年4月21日晚上8時左右,被告在二樓臥室聽到一樓客廳有聲響,下樓查看後發現七歲兒子正提著垃圾桶從廚房跑到陽台,垃圾灑落一地。被告見狀非常生氣,便叫兒子上樓到他的臥室。
被告隨後讓兒子蹲在廁所里。不久後,他又看到兒子撕衛生紙後扔進馬桶,便讓他從廁所出來,蹲在臥室的地板上。
接著,兒子開始用手敲打桌子,被告便拿來兩個食品罐頭,要他一直舉著,高與頭齊。這時,兒子說被告不愛他,被告解釋,在他表現好的時候,曾獎勵他吃冰淇淋。
被告隨後質問兒子,為何在學校不認真做功課,但兒子沒有回答,被告就扇他一巴掌。而兒子繼續玩手中罐頭,惹得被告更加生氣,又扇了他一巴掌。
被告再度責罵兒子,但他依舊在玩罐頭。怒火中燒的被告拿起一旁的銀色鋁製衣架,在兒子全身上下鞭打了約20下。兒子痛得大哭,被告命令他下樓,並告誡他不要再亂來。

曾反覆扇打兩歲幼子臉頰
警方調查還發現,被告在2020年4月20日也曾對兩歲幼子動手。
當時,被告聽到幼子在客廳哭泣,將他抱起拍背安撫,但幼子仍未停止哭泣,被告便開始反覆扇打他的臉。這一過程被被告的妻子用手機錄下。
4月23日,在兒童保護服務處工作人員的陪同下,被告的妻子帶兩個兒子到竹腳婦幼醫院進行檢查。
醫療報告顯示,七歲兒子的臉頰、前胸、手臂、肩背和大腿均有傷痕,尤其是上背部和大腿的淤傷範圍達12厘米至13厘米;兩歲兒子的臉頰、眼瞼、耳朵和手臂也有疤痕和淤傷。
鑒於被告患有精神疾病,法官最終判處他緩刑監視一年,並警戒他不要再犯。同時,法官要求被告積極配合接受心理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