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多次踩踏一隻貓的頭部,並將貓從38樓扔下,導致其死亡,事後被指控虐待動物,現已上庭受審。
25歲的陳毅斌(音譯為Ryan Tan Yi Bin)於10月8日星期二在國家法院面臨一項違反《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指控。
該事件發生在10月7日星期一凌晨2點到4點之間,地點是位於黃埔區羅弄檸檬第78座的組屋。根據指控,陳毅斌被控在電梯內用力踢貓,並多次踩踏貓的頭部,隨後將貓從38層樓高的組屋拋下,導致貓當場摔死。
指控中並未提及陳毅斌為何做出這一行為。星期二出庭後,控方請求法官將陳毅斌拘留一周以協助調查,法官批准了這一請求,案件將於10月15日再度開庭審理。根據法律,虐待動物罪名一旦成立,違者可面臨最長18個月監禁,最高1萬5000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