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智障人士私處照片 殘障人中心清潔工被判監四周

2024/05/08   •   1622閱
馬來西亞一名清潔工因在殘障人中心拍攝一名男性智障人士私處照片被判監四周。該事件涉及未經同意拍攝個人行為,侵犯受害者隱私。了解相關法律,保護個人隱私,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拍智障人士私處照片 殘障人中心清潔工被判監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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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Lee Chook Lim。(圖:今日報/Ooi Boon Keong)

一名在殘障人中心工作的清潔工在廁所拍攝一名男性智障人士生殖器的照片,因此被判監四周。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被告Lee Chook Lim前天(6日)承認一項未經受害人同意故意拍攝其個人行為的控狀,另一項拍攝受害人如廁的控狀在下判時一併考慮。

警方調查顯示,被告和受害者案發前兩個月左右就已認識,但受害者從未與被告說過話。為保護受害者,他的身份和殘障人中心的地址不得公布。

在2022年8月21日,受害者正在中心的廁所如廁,被告同時也進入了廁所。當受害者還在小解時,被告問他是否可以拍他私處的照片,並做拍照手勢指向受害者的生殖器。

受害人點頭後,被告用手機拍下了受害者小解的照片。照片中,受害者的下體清晰可見。

受害者無法表示同意

法庭文件指出,被告知道受害者因智力低下而無法給予真正的同意,也知道自己在未經受害人同意的情況下,記錄了受害人的私人行為。

檢方前天(6日)在法庭要求判處被告六至八周的監禁,稱被告利用受害人的弱點,並知道受害者 「不善表達」。檢方也表示,被告的行為已高度侵犯受害者的隱私。

被告前天在法庭上認罪,最終被判處四個星期監禁。

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故意錄製他人的私人行為,是犯法罪行,當事人可被判處最長兩年的監禁、罰款或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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