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當前勞動市場中,靈活工作安排已成為一個熱門話題。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顏曉芳最近對媒體強調,公眾對於靈活工作安排存在許多誤解,認為這等同於居家辦公或工作量的減少。
1. 靈活工作安排的三大方面
顏曉芳指出,靈活工作安排(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簡稱FWA)不僅限於居家辦公,而是包括靈活的辦公地點、工作時間和工作量。
這種多樣化的工作模式可以適應不同員工的需求,例如有看護需求的員工可以申請靈活的上下班時間。

勞資政協作三方聯合設立的工作組,4月15日公布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規定所有企業須制定流程評估雇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王彥燕攝), 來源:聯合早報
2. 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
4月15日,勞資政協作的三方聯合工作組發布了靈活工作安排要求的指導原則。
這些指導原則雖然沒有法律約束力,也不強制僱主必須提供靈活工作安排,但鼓勵企業考慮員工的申請,並在兩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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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誤解與澄清
有些人誤將靈活工作安排等同於全天居家辦公或四天工作制。
對此,顏曉芳進行了澄清,說明靈活工作的實施範圍廣泛,具體情況需根據勞資雙方的具體協商來決定。
她提到,實施靈活工作安排若影響到工作完成或企業利潤,調整薪酬或減薪可能是一種公平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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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支持與培訓
全國僱主聯合會秘書黃耀隆表示,為了讓靈活工作安排可持續,商業模式必須是可行的。
他提到,一些企業對指導原則的細節感到不清楚,並因此擔憂。為此,從5月起,僱主聯合會將舉辦工作坊並推出手冊,幫助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實施這些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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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小企業的挑戰與關注
中小企業商會會長洪煜指出,許多中小企業已在某種形式上實施了靈活工作安排。
他們更關注的是如何有效處理整個申請流程,以及在未執行指導原則的情況下,政府是否會介入,給企業帶來額外的挑戰。

新的指導原則將取代現有的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標準,及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參考原則。它的不同之處在於從鼓勵僱主自願落實靈活工作安排,轉為強制企業須有內部程序,允許雇員提出有關要求。(何家俊攝), 來源:聯合早報
6. 總結
靈活工作安排作為一種現代勞動模式,旨在適應多樣化的工作需求和生活方式。
儘管存在一些誤解和挑戰,政府和相關組織正通過教育和支持措施,努力推廣這種工作方式的正確理解與實施。
參考資料:
1. 顏曉芳:外界誤解靈活工作安排僅是居家辦公或四天制,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