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集體管理組織 明年5月起將自動被納入強制分級執照制

新加坡律政部
圖: Todayonline
從明年5月1日起,本地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如版權代理,將自動被納入強制的分級執照制,須遵守當局定下的執照條例才能繼續營運。
律政部和新加坡知識產權署今天(31日)在憲報刊登了名為」2023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條例「的附屬法律條文。
在新制度下,每一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都會自動被納入強制執照制,他們無需登記或支付任何費用。
根據執照條例,這些組織必須為會員提供會員合約的副本,潛在的會員也有權選擇簽署非專屬合約。至於版權費的分攤,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必須列出計算方法、發放版權費的頻率等事項。一般上,管理組織必須在收取版權費的財政年結束的六個月內,發放版權費。
知識產權署將獲授權,對觸犯執照條例的集體管理組織和職員採取監管行動,包括發出監管指示、罰款或下令違例的組織停止營業。面對懲處的組織和職員可以提出上訴。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即日起有六個月的時間,對內部運營作出調整,以符合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