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劉雲普(33歲)。 (檔案照)
(新加坡訊)大馬督工偷走自認無人看管,總值33萬6960新元的ART檢測儀,昨日認罪後,被判坐牢一年。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案發時在一家運輸公司當督工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劉雲普(33歲)面對5項偷竊罪,他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調查揭露,被告因察覺其中一位顧客的ART檢測儀無人看顧,於是萌生偷賣的念頭,便私下找人來買,但這些顧客並不知道他的貨源是偷來的。
去年5月28日,被告找來送貨司機,用他們公司的車,替他到顧客的工廠內「取貨」。送貨司機照辦,但不知道其實是偷了ART檢測儀。
被告分別在去年7月3日和17日指示同一名送貨司機去「取貨」。
7月17日當天,被告的其中一名顧客問他要ART檢測儀,被告便叫送貨司機去拿,下午4時21分剛拿走30箱,5時41分又回到工廠拿走另外30箱。
受害公司當天發現偷竊的行為,隨之報警。
根據控狀,被告共5次教唆送貨司機行竊,共偷走142箱ART檢測儀,總價值33萬6960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是初犯,被捕後也配合調查,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