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時候,新加坡一名婦女在淡濱尼聖希爾達中學外持刀並發出尖叫聲,不僅造成民眾恐慌,還驚動警方到場。不僅拒絕配合警員指示,還自殘刺傷自己的腹部...
婦女在中學外揮刀自捅腹部,事後被控,最新消息顯示婦女有意認罪。
53歲朱麗安娜(化名)今年9月19日傍晚6時30分,手持一把21公分長的刀子和一把約13公分長的美工刀,出現在淡濱尼82街的聖希爾達中學外。

(圖:來源自網絡)
警方早前發表文告指朱麗安娜與警員對峙時,涉嫌拿刀捅向自己的腹部。警員指示她放下刀子,她不聽勸,繼續揮動刀子,還把刀架在脖子上,威脅要自殘。
她被警員使用電擊槍(Taser)制伏後,當場被捕,2天後被控。目前,無代表律師的朱麗安娜表示有意認罪。案展明年1月1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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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的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3年,外加鞭打不少過6下。不過,女性可豁免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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