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被解僱 男子竟然

2020/01/16   •   3647閱
男子因女友被公司解僱,怒火中燒凌晨破門入竊,偷走價值近38000元的眼鏡框及其他財物,並進行塗鴉行為。案件涉及三人同謀,男子入獄15個月,同謀蔡偉信也入獄8個月。這起案件反映了因感情糾紛導致的極端行為。

不滿女友被公司解僱,男子凌晨破門進入公司,偷走價值近3萬8000元的財物,包括537個眼鏡框,還噴漆塗鴉,被判監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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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國棟被判監15個月。(海峽時報)

被告是38歲的洪國棟,他面對兩項破門行竊與惡作劇的控狀。被告的同謀是32歲的蔡偉信,他在去年12月30日被判入獄8個月。通報人則是28歲的周成德,他當時受僱於一間位於寶齡大廈的公司。公司的業務是發行眼鏡框。

案情顯示,去年6月24日,通報人上班時發現門把鬆脫,他也無法把鑰匙放入門孔中。當他打開公司門時,看見窗戶與玻璃板寫上他的名字以及「欠錢還錢」的字樣。他見狀立刻報警。

警方從大廈取得的電眼畫面顯示,被告與同謀在去年6月22日凌晨約1時11分進入大廈。被告決定破門行竊,因女友曾在該公司上班,但之前因為和通報人起糾紛而被解僱,因此想代替她出頭。

被告在犯罪時,也要求同謀協助把風,自己則破門進入公司。兩人到大廈六樓,被告拿出螺絲起子與鐵錘,把螺絲起子對著門孔,用鐵錘敲打螺絲起子的一邊兩次,大門就此打開。

被告進入公司後,立即把電眼的電源關掉,再偷取七樣價值3萬7822元的財物。這些財物包括:兩台價值100元的電眼、價值1000元的筆記型電腦、價值1000元中央處理器與537個價值3萬4184元的眼鏡框。

被告將財物放在三個手提包與兩個塑料袋。之後,警方只起獲價值1萬6258元的眼鏡框,被告也沒做出賠償。

被告偷竊後,也在公司噴漆,造成損壞。

法官判被告入獄15個月,2月6日開始服刑。(人名譯音)

記者:魏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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