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車再惹風波,阿叔稱16歲青年危騎滑板車,好意相勸,指對方不僅飆髒話還叫來父親,把他當沙包拳打腳踢,打到耳朵縫10針,父子之後聯繫他道歉。
這起糾紛在傍晚(6月5日)6時47分左右發生在蔡厝港碧蘭路(Brickland Road),一名60歲阿叔指一名騎著滑板車的16歲青年蓄意傷害。
阿叔的媳婦在深夜在FB貼文說,青年當時危險騎著滑板車,差點撞上家翁,家翁搭了他的肩,勸他不要騎那麼快,豈料對方竟然爆粗回應,稱要叫父親過來。

她稱,青年的父親一到場就質問家翁為什麼打他的兒子,一拳就往他的頭揮去,家翁因此摔倒在地,兩人仍繼續把他當沙包拳打腳踢,直到一名目擊者介入喝止後離開現場。
新加坡媒體《新明日報》聯繫上這名阿叔梁先生(60歲,巴士司機),他透露左耳因此縫了10針,痛得晚上睡不著覺,花了2000元醫藥費。
阿叔的媳婦呼籲網民揪出這名青年,有網民就分享了一段對話截圖顯示,青年承認因一時之氣,不小心揮手打到阿叔,導致他耳朵流血。
阿叔證實,對方家人跟他在警局見面談和解,青年也認錯道歉,他決定不再追究。本報也聯繫上青年家屬,但他們表示已經跟阿叔和解,不願再談。
家人原本要提告,但阿叔表示「人沒事就好」,並透露青年母親親自求情指兒還在唸書不懂事,擔心丈夫丟工作。
阿叔的媳婦原本在貼文中表示,會到推事庭提出投訴,但雙方見面和解之後,她再次貼文分享家翁和對方父子的合照表示,家人已經決定不再追究。
「我們不想看到任何人坐牢,更何況是這麼一個小男孩。」

阿叔告訴《新明日報》,青年的父親昨晚見面時擁抱他致歉,母親也為丈夫兒子求情。
「我也不想把他們逼上絕路,希望他吸取教訓,以後不要隨便動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受訪律師指出,蓄意傷人屬於「非逮捕罪」(non-arrestable offence),但警方也有權採取法律行動,不過雙方若達成和解可私下解決。
藍國慶律師指出,如果蓄意傷人行為造成公共恐慌、傷及弱勢或是公務員,警方還是可能逮捕肇事者並提告。
警方若沒逮捕,而受害者要追究,就必須通過推事庭提出投訴,倘若雙方願意和解,可私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