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曾引起關注的巴西立腳踏車與羅厘爭車道一案,羅厘司機上訴失敗維持原判坐牢7周,但卻稱被誤為沒繳付罰款,結果多坐了3天牢。
據《新明日報》之前報道,羅厘司機張勝仲(59歲,漁場老闆)與英國籍腳踏車騎士張豪宇(36歲,譯音)於前年12月22日上午11時55分,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起衝突。司機疑不滿騎士擋道鳴笛,騎士打落羅厘側鏡,結果羅厘向左晃,騎士摔落在地,兩人事後雙雙被控。
張勝仲面對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及沒有在車禍後24小時內報案的控狀。他不認罪,案件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坐牢7周吊銷執照2年及罰款500新幣(約1500令吉),若無力償還必須坐牢3天代替。
他過後對裁決不滿,針對罪成和刑罰向高庭提出上訴,並在上個月20日遭駁回。

張勝仲出示支付罰款的收據,不解為何需要多坐三天牢獄。
已服刑完畢、重獲自由的他說,自己被誤指沒有繳付罰款,結果額外多服刑3天代替。
「雖然入獄7周,但在減免令下我可以獲得三分之一的刑罰豁免,原在本月22日出獄,但監獄官在向高等法院查詢後,告知我沒繳付罰款,所以要在本月24日才能獲釋。」
他說上訴失敗當日就立即展開服刑,妻子當天下午到高等法院代繳付罰款,並獲得蓋有當天日期的收據。
「我抵達監獄時已是傍晚6點多,當時獲得一張寫上我們入獄與出獄日期的資料卡,但上面卻沒有我的出獄日期。」
張勝仲憶述,他當場向監獄官查詢,指對方說要在證實繳付罰款後才能確定出獄日期。
「我當時沒有多想,之後在入獄隔離14天後終有機會致電給妻子,和她確認罰款已繳付的事。妻子過後兩次來探監,但因我相信已繳付罰款,法庭也不會出錯,所以沒再問起。」
張勝仲一直期盼出獄的一天,並幾乎每周都會向不同監獄官查詢。
「因我也不知道問題所在。如果早知道是罰款的事,我可以要求給他們看收據。」
他透露,後來在一名監獄官協助查詢系統並向高等法院詢問後,在8月20日被告知沒有繳付罰款。
「當時我即將刑滿出獄,根本來不及聯繫妻子出示證明。我已為我的過錯入獄承擔責任,希望當局查明是否有人失誤。」
張勝仲早前曾說,因為被吊銷執照2年,沒法繼續送貨,決定售賣羅厘,但他如今卻改變主意。
「現在羅厘就由妻子接手駕,她原本在18歲時就考獲羅厘駕駛執照,但多年沒駕, 還特別在今年5月7日去上羅厘駕駛複習課程。」
得知要多服刑3天,張勝仲每天輾轉難眠,精神壓力大。
他說,雖然牢房空間狹小,還需和配合其他三人的生活習慣,在精神上是受到折騰。
他說,從沒質疑本地的司法體制,並認為是神聖的,為此對於出現這個狀況納悶不已,甚至輾轉難眠。
「我根本睡不著覺,翻來覆去就想不通為什麼會出錯。即使有時睡著也會被排山倒海的思緒驚醒,再也無法合眼,頭也不斷隱隱作痛。」
新加坡總檢察暑受詢時說,他們知悉張勝仲的律師發來詢問信,總檢察署目前正對事件的相關事實經過與情況進行研究。
張勝仲說,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再三和妻子確認已付款的事。
「獲得確認後,我便聯繫協助我上訴的律師陳其玉並告知情況,他於是寫信給相關單位。」
根據《新明日報》掌握的資料,總檢察署回覆說,正在釐清事情的完整經過與原委,因此無法在要求的日期給予回復,預計要在下個月給予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