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內閣國會究竟誰得聽誰的?一文看懂總統的「能與不能」

示意圖。(圖:TODAY)
總統的職責並非制衡政府?總統無權改變國家的法律?總統、內閣和國會,究竟誰得聽誰的?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和TODAY聯合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42.3%的首投族不知道總統沒有權力改變現有法律,不少受訪者也不清楚總統、內閣和國會之間的關係。
總統、內閣和國會究竟如何合作?總統的「否決權」是否是總統說了算?《8視界新聞網》帶你一文了解。
總統一般按照內閣建議行事
根據《憲法》,總統是國家元首,總理則是政府之首;國家元首代表國家的統一和主權,而政府之首則負責管理政府的日常運作。
因此,在我國所奉行的議會共和制度下,總理連同內閣成員決定政府的方向,內閣負責制定和實行政策,國會則負責檢視和通過法案。至於總統,則必須在內閣的建議下執行職務,除非是在總統擁有酌處權的方面。
調查結果顯示,66.5%受訪者知道總統一般上會按照內閣的指示行事,而55.7%也知道內閣無需遵從總統的指示。
但是,多達63.9%受訪者不知道總統不會按照國會指示行事,51.3%也不知道國會不會按照總統指示行事。
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副教授陳慶文接受《8視界新聞網》採訪時指出,總統、內閣和國會獨立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但也必須在必要時相互合作。
「換句話說,它們是不同的機構,相互獨立但又相互依存,以確保國家的平穩運行。」
總統和政府不存在制衡關係
受訪的專家均表示,公眾對於總統權限存在的最大誤解在於認為總統和政府一樣,在公共政策和法律制定上具有決定權。陳慶文指出,總統並非另一股對立的政治力量。
陳慶文也指出:「公眾對於總統候選人存在的第二個誤解是如果他們之前與政黨有關聯,特別是人民行動黨,他們將無法獨立行使憲法所賦予總統的權力。」
新加坡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許林珠說,正因為公眾誤認為總統和政府之間存在制衡關係,所以才會認為「獨立」必須是政府和候選人之間不存在關聯才可達到。
實際上,總統主要在三大方面有酌處權——即監管我國的國家儲備金、否決政府委任或免除某些要職的決定,以及否決《內部安全法》下的拘留令、貪污調查局的調查和《維持宗教和諧法令》限制令。
舉例而言,總統可以否決政府使用國家儲備金的議案,但不能否決政府提高稅率的議案。
受訪專家就表示,總統無論是否有政黨背景,都能獨立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權力。
否決權並非治理行政權
儘管總統在三大方面擁有否決權,但這並不等同於可以隨意根據個人意志行使。
若要行使針對儲備金或公共部門職務的酌處權,總統必須徵詢總統顧問理事會。
如果總統顧問理事會不支持總統行使否決權,國會可以在獲得至少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下,進行駁回。
凱度公共政策發展評估與數據分析主管梁振雄博士就指出,否決權不應被理解為擁有影響內閣和國會決策的治理行政權。總統在許多決定上仍需和總統顧問理事會緊密合作。而他認為總統顧問理事會的委任和構成也值得大家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