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桂水壩能在柔佛河水量不足或出現污染時,輸水給柔佛河,改善河水產量。不過,受乾旱天氣影響,林桂水壩水位在2016年10月一度降至20%的歷史新低。(檔案照)
(新加坡3日訊)在談到馬新水供課題時,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醫生指出,林桂水壩的水利設施不只幫助新加坡公用事業局從柔佛河抽取生水,也同樣利及柔佛州內的水利工程。
新加坡自1990年簽訂協定,在馬來西亞柔佛州建造林桂水壩至今,已為在當地的水利工程斥資超過10億新元,這筆資金當中有超過3億新元是當初用來支付包括建造和運作費、征地賠償、砍伐樹木可能導致的盈利虧損,以及水供協定剩餘期限的土地租賃費用。
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前天(3月1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外交部開支預算時,談及新馬水供課題並指出,林桂水壩的水利設施不只幫助新加坡公用事業局從柔佛河抽取生水,也同樣利及柔佛州內的水利工程。
1987年馬國若檢討水價 新加坡投資決定或會不同
不過,馬國若在1987年,也就是1962年新馬水供協定滿25年之際,行使檢討水價的權利,新加坡在考慮修訂過的水價後,在開發柔佛河事項上可能會「做出不一樣的投資決定」。
馬國當年決定不調整生水價格,把生水價格維持在每千加侖3分馬幣。新加坡公用事業局1990年與柔佛州政府簽署協定,建造林桂水壩,增加從柔佛河的抽水量。
林桂水壩歸柔佛州政府所有,但新加坡當時支付了超過3億新元的費用。這筆資金包括建造和運作費、征地賠償、砍伐樹木可能導致的盈利虧損,及水供協定剩餘期限的土地租賃費用。
根據1962年新馬水供協定,新加坡每天須向馬來西亞提供500萬加侖凈化水。實際上,應柔佛要求,新加坡每天向當地輸出的凈化水達1600萬加侖,遇到柔州水源受污染等緊急情況時還應要求增加供水量。
柔佛近期因乾旱天氣導致一個棕油園發生火患,新加坡部分地區也因此瀰漫燒焦味。維文說,在遭遇乾旱天氣時,新加坡也應柔佛要求繼續為當地提供凈化水。
「我們這麼做是出於善意,也不損害我們在水供協定下的法律權益。」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