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日訊)獅城男用2333元(約7000令吉)賄賂馬國政府人員,索取馬國駕駛執照在本地使用,另外還涉及另78項控狀,今早被控。
被告是34歲的張偉達,他面對觸犯防止貪污法令、使用偽造文件、牴觸公路交通法令、觸犯車輛法令(第三者風險與賠償)及刑事恐嚇79項控狀。
控狀顯示,被告於2009年在新加坡,曾賄賂身在馬國的政府人員7000令吉,要求對方分發馬國駕駛執照給他。據了解,被告拿到馬國駕駛執照後,在本地使用。
根據貪污調查局(CPIB)的文告,賄賂會造成嚴重及無法逆轉的後果。例如,若公眾可以通過貪污手段拿到國外駕駛執照,但又沒有上過及通過駕駛課程,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將受到威脅。這會造成嚴重傷亡的車禍。
本地對貪污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貪污罪成的人可面對高達10萬元的罰款,或監禁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若擁有任何詳情,公眾可向當局舉報。
除此,被告也曾在前年至少兩次使用偽造的移民與關卡局信件。被告也曾駕駛沒有在本地註冊的馬國車子、偷篡改車牌、在沒有合法駕駛執照的情況下駕駛、沒有購買車子保險下駕駛以及違例停車在雙黃線上。根據控狀,被告的合法駕照在前年5月15日過期。
被告也被控去年5月2日清晨3時在花拉公園一帶的六樓公寓單位,拿著一把21公分長的廚房刀子指著女子楊招燕,對她做出刑事恐嚇。
案展本月29日過堂。他從今年3月7日被收押至今,目前獲准以2萬5000元(約7萬5000令吉)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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