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持學生准證在新加坡學習的孩子的父母或祖父母;
e) 尋求在新加坡分娩許可的訪客。
2) 其他條件:
a) EP和SP准證持有者固定月薪達到6,000新幣,可以為同居配偶、殘疾子女以及21歲以下的繼子女申請長期探訪准證LTVP;固定月薪達到12,000新幣的EP持有者可以為其父母申請長期探訪准證LTVP;
b) ENTREPASS准證持有者需要其企業運營達到相關指標;
c) 對於新加坡公民和PR的父母,若小孩未滿 21 歲,則需要 21 歲及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當地擔保人。
d) 對於持學生准證在新加坡學習的孩子的父母或祖父母,只有一名申請人(孩子的父母或祖父母)可以申請,且需要年滿 21 歲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當地擔保人。
e) 對於尋求在新加坡分娩許可的訪客,需要年滿 21 歲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當地擔保人。
· 注意事項
1) 有效期:不同的LTVP具有不同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決定能否續簽。
10. 新加坡永久居民(PR)
新加坡PR(Permanent Resident)是在新加坡永久居留的資格,具有PR身份的人可以享受PR的相應福利待遇。

· 申請條件
外國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提交申請:
1) 就業准證EP或 S 准證持有者;
2) 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的配偶;
3)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婚且未滿 21歲的子女;
4) 新加坡公民的年邁父母;
5) 在新加坡讀書的學生。
· 注意事項
1) 有效期:再入境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每次可續簽5年。
2) 優勢:
a) PR可以為配偶和21歲以下的子女申請家屬准證DP;
b) 子女可直接在新加坡政府學校就讀,學費少;
c) 無需准證也能在新加坡換工作;
d) 獲取新加坡中央公積金CPF;
e) 可購買新加坡二手組屋等。
11. 新加坡公民SC
新加坡公民(Singapore Citizen)即擁有新加坡國籍的新加坡人。

· 申請條件
外國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提交申請:
1) 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至少兩年,且年滿21歲(可以與配偶以及在合法婚姻或合法收養的情況下所生的任何年齡在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一起申請);
2) 成為永久居民至少2年,並與新加坡公民結婚至少2年;
3) 是與新加坡公民合法婚姻中所生或被新加坡公民合法收養的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
4) 在新加坡居住/留學超過3年且其中至少1年是以永久居民身份;同時申請者需要已通過至少一項國家考試(即 PSLE、GCE 『N』/『O』/『A』 級別),或正在參加綜合課程 (IP);
5) 是新加坡公民的年邁父母,且已經持有永久居民。
· 注意事項
1) 有效期:永久有效
2) 優勢
a) 新加坡護照全球免簽194個國家和地區;
b) 可以購買一手組屋;
c) 醫療、教育等的優惠程度均優於新加坡永久居民;
d) 享受各種生活水電費補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