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性服務後勒索顧客五萬元 少女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

2024/02/23   •   3159閱
少女因敲詐勒索顧客五萬元被判入青年改造所。她與友人合謀,利用性交易誘騙顧客,並以「和未成年性交易」為名勒索。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提醒關注相關法律法規。

提供性服務後勒索顧客五萬元 少女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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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本地一名少女為賺快錢提供性服務,隨後又和友人合謀敲詐勒索顧客五萬元,昨天(22日)被判進入青年改造所至少六個月。

案情顯示,一名34歲男子在去年2月中通過通訊應用程式Telegram尋找女子為他提供性服務時,找到被告。

兩人很快談妥交易並在去年2月26日首次碰面,男子付費600元要被告幫他打手槍和口交,他們也交換了聯絡方式。 幾天後,被告收350元再次為男子服務。

被告之後將自己已為男子提供服務一事告知了一個友人,兩人商定要以「和未成年性交易」之名敲詐勒索男子,男子最後因為害怕她們報警而給了五萬元的封口費。

除了34歲男子,被告也夥同友人設下騙局,謊稱友人可提供性服務,並和一個26歲的男子談妥以500元的費用交易。

交易當天,被告陪同友人赴約,在男子付款後,被告就以姐姐的身份出現拉著友人迅速離開,她們並未交易,但白白騙走男子500元,事後,兩人平分了500元。

由於少女在案發時尚未年滿18歲,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媒體不可報道她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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