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起發生在杜亞(Tuas)工業廠房的爆炸事故導致三名工人死亡、七人受傷。五年後,一名公司董事因工作場所安全疏忽被判入獄,相關公司被處以巨額罰款。
42歲的新加坡人蔡興達(Chua Xing Da)在操作一台來自中國的加熱攪拌機時,並未尋求製造商的專業指導,而是憑自己的錯誤假設進行操作。
由於操作不安全——包括加熱油使用量不足,以及將攪拌機作為「封閉系統」而非「開放系統」運行——導致2021年2月24日,位於杜亞大道11號32E的工業建築發生爆炸。三名工人因全身90%燒傷不幸身亡。
死者包括38歲的印度籍男子Subbaiyan Marimuthu,以及來自孟加拉國的29歲男子Anisuzzaman Md和23歲男子Shohel Md。
另有七人受重傷,其中包括Stars Engrg公司的五名工人以及相鄰單位的兩名人員。
周四(6月25日),蔡興達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零一周。他被裁定犯有兩項工作場所安全疏忽罪,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他曾告知員工刪除關於不安全工作實踐的簡訊,並稱這樣做「沒問題」)。
負責安裝消防系統的工業廠房運營公司Stars Engrg被罰款50萬新元。
36歲的緬甸籍生產經理Lwin Moe Tun因刪除相關信息和照片妨礙司法公正,被判處六周監禁。他此前被指控的一項工作場所安全疏忽罪名被撤銷。
該案在審理過程中,蔡興達的律師表示,選擇出庭審理並非因為缺乏悔意,而是為了向法庭闡明其行為事實。
地區法官陳建策(Tan Jen Tse)承認,該公司和蔡興達在確保一般安全標準方面採取了許多措施,例如派遣工人參加培訓、發放個人防護裝備以及保持廠房整潔。
然而,法官指出,蔡興達親自參與了攪拌機的安裝,並教授工人如何操作和維護。每當出現問題時,他都試圖自行尋找解決方案,且他是唯一有權授權對攪拌機進行維修的人。
該公司於2019年8月左右以11,700美元的價格從中國廠家「萊州科達化工機械有限公司」購買了該攪拌機。
陳法官表示,該攪拌機來自信譽良好的製造商,結構相對簡單,Stars公司和蔡興達有責任確保其正確、安全地使用。
法官認為,公司和蔡興達未能確保機器被正確使用。相比於蔡興達憑藉「不完整的知識」嘗試確定使用方法,其實有更好的可行替代方案。
法官指出,機器製造商「非常願意提供幫助」,並出示了蔡興達與廠家代表的WhatsApp聊天記錄,對方表現得非常「樂於助人」且積極主動。
但當攪拌機開始出現問題時,儘管仍在保修期內,蔡興達並未通知廠家或尋求建議。
陳法官說,相反,儘管他對攪拌機的工作原理認知有誤,他仍執意自行排除故障。
法官還注意到,蔡興達進行的焊接維修以及安裝的隔熱措施是否妥當,他與公司均未諮詢製造商。
量刑辯論
檢方此前請求對Stars公司處以60萬至80萬新元罰款,對蔡興達處以20個月零兩周至24個月零四周監禁,對Moe處以六至八周監禁。
副檢察官Timotheus Koh表示,Stars公司的失職導致了這場造成3死7傷的爆炸,其中五名傷者永久毀容。
爆炸還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包括工作場所後牆部分坍塌,相鄰公司的後窗玻璃被震碎。
Koh先生表示,蔡興達的責任極大,因為他個人做出了「導致Stars公司失職的所有關鍵決定」。
他決定了油的使用量,錯誤地將攪拌機作為封閉系統運行,並對機器進行了不恰當的改裝。
Koh先生還指控,蔡興達忽略了爆炸前出現的多個危險信號。
至於Moe,他在爆炸後刪除與調查相關的簡訊,是為了保護自己並避免捲入調查。
辯護律師Chia Boon Teck和Foo Cheow Ming並未對本案造成的嚴重後果提出異議,他們表示,在造成三人死亡和多人重傷的情況下,出於良心不能否認損害之嚴重。
Chia律師表示,蔡興達希望通過法庭審理來陳述事實,並準備好「承擔後果」。
他認為,蔡興達的錯誤源於錯誤的假設和不完整的知識,這屬於過失而非蓄意無視。
他強調,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是為了省錢而冒險。
爆炸發生後,蔡興達積極配合人力部(MOM)填補漏洞,解決行業安全工作程序的缺失,並準備了一份超過400頁的報告。
律師還提到,他協助人力部出台了保護處理可燃粉塵和高風險機械工人的新規定。
法院允許蔡興達和Moe將刑期推遲至7月執行,並允許公司在2027年7月前分期支付50萬新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