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一起來了解新加坡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稅務優惠計劃(FTC)

2020年03月07日   •   4446次閱讀

新加坡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稅務優惠計劃

Finance&Treasury Centre,FTC

這個計劃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審批,它是為鼓勵企業在新加坡設立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FTC)並鼓勵企業提高資金管理能力,立足新加坡開展戰略金融和資金管理業務。符合條件企業的資金管理所產生的收費、利息、股息等收益享受5-10年減至8%的優惠稅率。償還給銀行及受承認網絡公司(供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活動用途)貸款的利息付款可豁免預扣稅。

新加坡福智霖今天帶您來了解該計劃具體規定。

計劃簡介

1.1經批准的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FTC)公司有資格享受8%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率,該稅率適用於向經批准的網絡公司提供合格的相關服務所得的收入,以及使用從合格來源獲得的資金在其帳戶上開展的合格金融與資金管理業務所得的收入。

1.2經批准的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也有資格對利息付款(如經批准的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從新加坡以外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經批准的網絡公司獲得的貸款利息)免徵預扣稅,前提是資金用於其經批准的合資格業務或服務。

1.3優惠期限為五年。根據公司承諾的對其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業務/服務進行進一步擴展計劃,可考慮延長期限

1.4對於在優惠期內進行的任何不合格活動,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必須保留一個單獨的帳戶。不合格活動的收入不適用優惠稅率。

評估標準

2.1 新加坡鼓勵擁有國際業務和運營機構的公司在新加坡建立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

2.2 要獲得優惠資格,公司必須在新加坡開展實質性業務並履行戰略職能。關鍵業務應包括控制現金和流動性地位的管理、提供公司財務諮詢服務、管理利率、外匯、流動性和信貸風險,以及總體業務規劃、投資研究和分析。

2.3將對擬議的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運營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評估。這些包括創造的就業機會(包括團隊的技能,專業知識和資歷),產生經濟利益的總業務支出,以及在業務和活動的深度和廣度上的運營規模。還鼓勵公司通過與潛在合作夥伴(例如專業服務和金融部門)合作來提高能力。

2.4 通常,金融與資金管理是公司在新加坡更大業務的一部分,其中可能包括製造、研發或一系列總部活動。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一般有10名員工,業務總開支約350萬新幣。

2.5 任何批准和授予將取決於公司實施其在新加坡發展和維持金融與資金管理業務的計劃。

評估標準

3.1 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的優惠受《所得稅法》第43G節和第13(4)節以及所有附屬的規定約束。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必須定期向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DB提交進度報告,以進行績效評估。如果公司違反任何條款或條件,公司將受到可能撤銷優惠並收回一切相關利益。

3.2 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公司必須與所有關聯方進行公平交易。在新加坡註冊、註冊或開展業務的所有商業實體均須遵守轉讓定價指南。此要求包括編制和保存同期轉讓定價文件,並應要求提交給新加坡稅務(I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