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情薪金補貼申請延長到年底,10月1日起的申請將有新的條件

2020/09/23   •   2萬閱
了解冠病疫情薪金補貼(Covid-19 Support Grant)的最新申請資訊!從10月1日起,曾領取補貼的公民與永久居民可再次申請,延長至今年12月底,享受多三個月資助。申請條件更新,需提供積極找工作或培訓證明,確保補貼用於幫助真正需要者。 詳細申請細節,包括收入及房產限制,請參考下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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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新報道,冠病疫情薪金補貼(Covid-19 Support Grant)的申請將延長到今年12月底,曾領取補貼的公民與永久居民若符合條件,可從下個月起再次申請,獲得多三個月的資助。從10月1日起,對於申請者相關的要求將會有所變更;9月30日之前的申請將會維持原先的標準。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今天發文告,說明補貼延長後的申請細節。補貼開放給首次申請者,以及曾領取補貼,或補貼本月結束的受惠者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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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病疫情薪金補貼是開放給因疫情失業、被迫連續三個月拿無薪假,或收入連續三個月減少至少30%的公民與永久居民申請,提供每月最高達800元的資助

新設的符合條件要求失業的申請者提呈有關文件,證明自己積極找工或培訓機會。這些文件可包括申請「新心相連」就業與技能提升計劃、參加勞動力發展局的培訓項目、「技能創前程」課程、應聘工作的記錄等。擁有超過一個房產的國人也無法申請,以確保補貼用來幫助更有需要者。

從10月1日起,除了新規定申請者不能擁有超過一間房產,失業的申請者須提呈找工與培訓的證明以外,其他申請資格照舊。當中包括,住所年值不超過2萬1000元,家庭總月入不超過1萬元,或家庭人均月入不超過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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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是社區關懷計劃(COMCARE)、自僱人士收入補貼計劃的受惠者、國民服役人員和實習生不能申請補貼。已加入「新心相連」中途轉業人士見習計劃或技能提升計劃的國人也不能申請補貼,因為他們每月已領取培訓津貼。不過,已領取疫情薪金補貼的受惠者日後仍可以參加「新心相連」計劃,培訓津貼到時會相應調低。

公眾可以在每天上午9點到下午6點間,在這個網址go.gov.sg/CSG,申請冠病疫情薪金補貼(點擊文末左下方「閱讀原文」即可進入)。若需要幫助,可以撥打社區關懷計劃熱線1800-2220000,或者電郵[email protected],或到社會服務中心預約時間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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