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男子試圖把在大馬購買的軟氣槍走私到新加坡轉賣,結果在關卡被攔截,他也當場供出一名買家的身分,結果雙雙換來牢獄之災。
兩名被告是林素明(31歲)與李俊民(47歲,航空交通管制員),他們分別面對9項與6項牴觸軍火與爆炸物法令(Arms and Explosives Act)等控狀。

被告林素明將在馬國購買的槍枝拆解藏在轎車內企圖矇混入關。(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被告林素明在2018年7月2日早上11時,從新加坡驅車到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的一家店鋪購買兩把軟氣槍,他隨後把軟氣槍拆卸成幾個部分,再將零件分開藏在車內的駕駛座、乘客座下方和他的背包。同日下午5時許,林蘇明開車到兀蘭關卡,試圖偷運兩把軟氣槍進新加坡。
不過,關卡人員發現事有蹊蹺,當場從他車上搜出兩把軟氣槍的零件和摺疊刀。被告事後坦承他曾走私軟氣槍,偶爾會轉賣給朋友或在網上出售,從中獲利。
警方後來從他的住家搜出一包彈丸,他也向警方供出曾向他購買軟氣槍的李俊民。
警方隔天突擊李俊民的住家,搜出三把軟氣槍和不少彈丸等。
調查顯示,李俊民2016年透過網上交易平台Carousell向林素明購買一把軍用刀,以便在釣魚時派上用場。林素明後來向他推薦軟氣槍,湊巧他有興趣購買軟氣槍當收藏品,因此前後購買了三把軟氣槍。
法官最終判李俊民坐牢兩周罰款6000新元,林素明坐牢12周罰款1萬元,並批准二人處理私事延期服刑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