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5日訊)22歲青年乘坐搭巴士,看到等巴士的9歲女童後起色心,下車到巴士站跟隨女童上車,在車上非禮她,在她面前自慰並尾隨她回家,將她強行拉出電梯,拉到旁邊樓梯口,女童哭喊後才將他嚇跑。
被告穆罕默德·法茲里(22歲)昨天在國家法院面對7項控狀,控方以其中4項加以提控,另外3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8月16日晚上9時30分搭28號巴士途經勿洛北路,發現在巴士站內等車的九歲女童後動了色慾,在下一站下車,再走回巴士站。
接著被告跟女童一起上另一輛巴士,女童當時坐在巴士最後一排,被告原本坐在女童前方,之後更換座位,改坐在女童身旁。
這時,被告突然伸出左手觸摸女童大腿,還用手指來回輕撫,女童嚇得不敢反抗,被告便變本加厲,解開拉鏈,在她面前自慰,還問她是否要一起玩。
女童立即把身子轉過去,並在不久後下車,豈料被告一路尾隨,跟到她住的組屋,並一同進入電梯。
當電梯來到五樓後,被告踏出電梯,並將女童拉出電梯,女童當時不斷反抗,大喊救命,並嘗試掙脫跑上樓梯,但不抵被告的拉扯。
被告便捂住女童嘴巴,將她拖到四五樓間的樓梯口,但女童不斷大哭大喊,被告一驚,立即道歉鬆手,女童趁機跑回住家,被告則逃離現場。
被告面對一項非禮未滿14歲者、一項侮辱女性尊嚴和一項非法禁錮的控狀,連同涉及的另一起性侵案,最終被判坐牢25個月。
保釋期間又性侵少女
被告保釋期間通過手機應用結交13歲小女友,看電影約會時摸她胸部和私處,還進一步性侵,過後發簡訊教她隱瞞,被女友父親發現,憤而報警。
根據案情,被告在犯下非禮案後,在保釋期間通過手機應用認識13歲少女,兩人不久之後交往,並且多次互發裸照,進行接吻和擁抱等親密行為。
兩人去年12月31日下午到淡濱尼廣場看電影約會,在戲院內多次胡搞,被告多次觸碰少女胸部,少女則用手幫被告自慰。
同時,被告也將手伸入她的內褲,非禮她的私處,再用手指性侵她。回家後,被告更傳簡訊給她,表示如果有警方問話,應該隱瞞事發經過。
不過女友的父母隔天發現女兒書包藏有香菸,立即檢查她的手機,發現兩人對話後立即約見被告,並在被告上門後報警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