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騙錢 再誘拍「被綁」視頻索贖金 兩男疑參與詐騙被捕

示意圖。(圖:TODAY)
警方偵破兩起干案手法極為相似的詐騙案件,不法分子先通過恐嚇手段向受害者要錢,跟著再誘逼他們拍攝被綁架視頻,之後指示他們住進「安全屋」跟外界切斷聯繫,好讓不法分子向他們在中國的父母要贖金。
兩名男子因涉案而被警方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天(20日)發表文告指出,在1月17日接到兩則通報,分別是一名19歲女子和21歲男子遭到綁架。受害者的父母都身在中國,他們收到孩子被綁的視頻,跟著也收到身份不明者以普通話要求父母繳贖金。
受害者父母聯絡在新加坡的朋友後,朋友幫忙在本地報警。
警方說,第一個受害女子是在去年10月31日接到詐騙電話,騙子自稱來自移民與關卡局,隨後再把電話轉到自稱中國警方的騙子,指她的個人信息被用來註冊一張在中國涉及洗錢的信用卡。
為了避免被驅逐出境,受害者聽信騙子的指示,轉帳23萬美元(約30萬新元)作為「調查的一部分」,並每日撥打五次視頻電話向「中國警察」報告。
今年初,騙子進一步要求受害者錄製視頻,假裝「被綁」,稱視頻將被用於宣傳防止詐騙用途。
騙子後來還要受害女子住進安排好的「安全屋」自我隔離,暫停與外界聯繫,說是調查工作的一部分,這導致父母等人都無法聯絡她。
干案手法如出一轍
第二名受害男子則是在去年11月初接到自稱移民與關卡局的官員來電,稱他與傳播冠狀病毒2019謠言的中國手機號碼有關,並涉及一項洗錢活動。
受害男子向騙子轉帳21.5萬美元(約33萬新元),並且每天五次視頻通話,最後同樣需要假裝被綁架。2024年1月15日,騙子指示受害男子到安全屋隔離自己。
騙子取得綁架視頻後,就發給受害者的父母,威脅並要求贖金。
警方事後逮捕了兩名涉案男子,他們是按照騙子的指示,租用安全屋再把受害者帶到該處,更換他們的手機和電話卡。
警方:海外執法機構無權在新執行任務
警方強調,海外執法機構無權在新加坡執行任務、逮捕任何人,或要求公眾在未經我國政府批准的情況下協助任何形式的調查。對可能參與詐騙活動的任何人,無論有意還是無意,警方都嚴肅看待並將依法處理。
警方也建議公眾採取以下防詐騙三步驟:
1,安裝手機應用ScamShield並設置安全功能,例如在銀行、社媒和Singpass等應用「啟用雙重認證」 (Enable Two-Factor Authentication),並設置轉帳上限。此外,也不要發送或轉帳給不認識或未曾見面的人。
2,觀察詐騙跡象並核實官方來源(例如訪問 www.scamalert.sg 或致電反詐騙熱線 1800-722-6688)。提防未知來電(注意是否有「+」號),也不要在電話中向對方提供個人信息和銀行戶頭信息。政府機構不會要求你轉帳到任何銀行帳號。
3,通知有關部門、家人和朋友該詐騙活動,不要因來電者施加的壓力而衝動行事,立即通知銀行任何欺詐交易。
如果你有此案的相關信息或存有疑慮,請致電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瀏覽www.police.gov.sg/iwitness。所有信息都會被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察協助,請撥打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