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印尼籍女傭虐待患有嚴重痴呆症的85歲老婦,在喂老婦吃東西時施以暴力,被判12周。
35歲的被告英達諾瓦尤尼來自印尼,她面對兩項控狀,指她蓄意傷害和暴力對待他人。控方以蓄意傷人罪提控,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被告認罪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分別在今年3月蓄意傷害85歲的受害者。
受害人在2008年開始患上失智症,病情過後惡化,到了2022年,已無法和人溝通,生活上完全需要他人照顧。
受害人的女兒是被告的僱主,她在今年初聘請了被告到家裡負責照顧受害人。
今年3月8日,女僱主留意到受害者右手有淤青,因此詢問被告原因。被告起初否認攻擊受害人。
被告之後聽到僱主說要帶受害人到醫院檢查後,才承認自己拍打受害人的手。
僱主仍存疑心,於是檢查了家中的閉路電視,沒想卻赫然發現被告不止一次傷害受害人。
3月6日的閉路電視記錄顯示,被告在當天傍晚7時51分到晚上8時01分之間的10分鐘內,就多次用力搖晃和拍打受害者的手與背部。不僅如此,被告還用力擦受害者的嘴巴並且把盛有熱液體的杯子推向受害者,以及用雙手按下受害者的頭部。
另外,閉路電視記錄也揭發被告曾在3月7日那天暴力對待受害者,用手推她的額頭。女僱主查閱了閉路電視畫面後,內心不安,即刻聯繫被告的中介要求將她辭退,中介隔天上門帶走被告。
女僱主之後報警,也帶受害者去驗傷。經檢查,醫生髮現受害者手部有瘀傷。被告過後在8月29日被捕。
被告在接受調查的時候也表示,僱主對她很好,說不出對受害者動粗的原因。
控方在針對刑罰陳詞時說,受害者患有嚴重失智症,需要完全依賴被告來照顧,無法保護自己。但被告不僅背叛了僱主對她的信任,而且對失智症老人動手。
根據控方,相同類型罪行通常會判6周監禁,但受害者年事已高,並且患有嚴重失智症,因此向法官要求,判處被告10到12周的監禁。
法官下判時指出,考慮到被告一早就認罪,而且是初犯者,因此最後決定判她坐牢12周。
法官表示,如果被告沒有早認罪,他會判處被告更高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