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政府推行癌症藥物清單計劃,並調整相關終身健保和綜合健保計劃索賠標準以來,抗癌藥物價格平均降低了30%,多66種抗癌藥物能夠獲得補貼。受措施調整影響的私人保險病患,可以選擇轉介到公立醫療機構,以獲得更多補貼。
從今年9月開始,病患只能在使用列入癌症藥物清單的藥物時,才可通過終身健保索賠或以保健儲蓄支付。衛生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瑪贊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說,當前的癌症藥物清單範圍廣泛,涵蓋了公共醫療機構使用的大約九成治療用藥。要使用不在清單上治療用藥的病患,醫生需向他們說明用藥的風險、費用等,讓病人作出明智決定。如果因此而無法負擔治療費用,病患可以選擇轉介到公立醫療機構,以獲得更多補助。
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瑪贊說:「一旦患者獲得補貼護理,他們就可以受益於更可負擔的藥物和醫療費用,並獲得一系列經濟援助,例如保健基金。患者也可以上訴,要求使用更高的保健儲蓄額度。」
拉哈尤瑪贊也說,在過渡期間,衛生部將推出措施幫助這一部分受影響的患者。此外當局也成立專家小組,包括多領域的腫瘤專家和血液科專家,每四個月更新癌症藥物清單,確保跟上最新治療方式和醫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