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失敗又爛賭,男子為還債暗地策劃打搶富婆,最後卻把壞主意打在性伴身上,趁她全裸時捆綁她手腳,逼她交出銀行戶頭密碼,共轉走7萬餘元(約21萬餘令吉)。
被告是黃陽(25歲,譯音)共面對一項持械搶劫及一項偷拍罪狀,法官最終判他入獄3年又兩個月監禁,以及鞭打12下。
案情顯示,兩人通過社交平台相識,並在去年3月15日見面發生關係,當時被告在中國的生意失敗欠債,還欠下網絡賭博集團一筆錢。

被告用膠帶捆綁女郎的手腳。(示意圖)
為了還債,被告原本想打搶富婆,後來把主意打在性伴身上,隨之他約對方同月20日在金沙酒店見面。
當晚兩人發生關係後,被告趁女郎洗澡後裹著毛巾出來時,把她壓倒跟著用膠帶捆綁她手腳。
被告跟她透露自己迫切需要錢,他拿起女郎手機要求她登錄銀行戶頭,女郎試圖說服他自己沒錢,直到僵持到午夜,她只好把密碼告訴被告。
被告看見女郎的銀行戶頭有360萬人民幣(約76萬新元),他逼女郎交出密碼遭拒後,把手壓在女郎胸口上,後者擔心自身安全,只好輸入密碼。
期間被告共轉帳11次,轉走34萬1200人民幣(約7萬新元),甚至還用女郎名義貸款30萬人民幣(約6萬新元)但不成功。
隔天下午3時許,被告才放女郎離開,女郎離開酒店曾聯繫銀行取消匯款,但為時過晚。
由於擔心被告來找她,女郎沒立即報警,過後在友人的建議下,隔日報警。
拍裸照威脅
被告挾持性伴逾12小時,拍裸照威脅她,甚至監視她上廁所。
被告在凌晨1時至2時之間,進行兩次轉帳,但沒釋放女郎,只是在女郎不舒服時剪開一些膠帶。當女郎需要上廁所時,被告則扛她去廁所監視她。
根據控狀,被告未經允許,拍攝女郎裸胸的照片,並以此威脅她,也稱有女郎在中國的聯繫方式。
女郎最終累得睡去,早晨8時遭被告吵醒,再次被要求輸入銀行戶頭密碼,直到下午3時許才被釋放。
控方指被告案發五天前就有計劃搶劫,此次犯案是預謀犯案,而犯案時間超過12小時,涉及的金額頗高,要求法官嚴懲。
挾持超過12小時
代表律師稱膠帶無害,性伴也沒有受傷,懇求輕判。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之後將返回中國不會留在本地,也沒有在搶劫的過程中使用武器。
律師指膠帶是無害的,期間女郎沒有受到傷害,當女郎感到不舒服時,被告也為她剪開膠帶,沒有折磨女郎。
但控方反駁,女郎被挾持超過12小時,法官也指涉及金額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