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郎涉在組屋裡非禮一名男親戚,不僅摟著親他的背還觸摸對方的大腿和下體,近日被控上法庭。
為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漏受害者的身份資料。
根據控狀,33歲的女被告被指於今年8月12日凌晨2時左右,在一個組屋單位內,兩次非禮一名31歲的男親戚。
她被指隔著受害人的褲子摸對方的大腿,並抓下體,還摟著對方,親他的背,因此牴觸兩項非禮控狀。
另外,她還面對另外7項包括騷擾、惡作劇、擅闖、偷竊、在公眾場所作出猥褻行為和使用刑事暴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的控狀。
法庭文件也指出,被告在7月剛出獄,但文件並未透露她早前的罪行。
她被規定假釋期不得犯案,不能在7月10日至8月16日之間犯法,不過她卻在8月12日涉嫌非禮男親戚。
這也意味著若這些非禮和騷擾罪成,她將面臨更嚴重處罰。
根據法典,若非禮罪成,違法者將面臨最高兩年監禁、罰款和打鞭。不過女被告將不會接受鞭刑。
被告的案件將於本月19日進入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