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Channel NewsAsia等新聞媒體報道:在新加坡的德士、私召車以及私人巴士內安裝攝錄器材,將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管制,業者需要依據新加坡當局公布的準則來處理從器材中獲取的資料。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4月9日)就租賃交通服務車內攝錄器材的使用,發出指導準則。


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指出,新加坡交通工具租賃業者安裝車內攝錄器材的情況很常見,用以阻嚇對司機施暴或者逃付車資的乘客,但所採集的影像和聲音有可能包括個人資料,因此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管制。
新加坡當局公布的準則包括,業者需要通知乘客車內攝錄器材的使用、允許乘客在下車時撤銷同意、保護好個人資料、以及向乘客說明資料的使用方式等。準則中也提出一些具體建議,比如業者可在車門或者車內張貼顯眼的告示來通知乘客,說車內安裝了攝錄器材,有可能採集個人資料。

安裝器材前得尋求新加坡當局批准:新加坡陸交局受詢時表示,德士和私召車在安裝朝車內拍攝的攝錄器材之前,仍需要尋求當局的批准。只有在乘客的隱私能夠得到保障,當局才會考慮批准申請。
經營約1萬2800輛德士的康福德高集團聯絡總監陳愛玲受詢時說,該集團屬下德士目前安裝的都不是朝車內拍攝的攝錄器材。他們正在研究最新的準則,並會確保德士司機的福利得到保障。

受訪德士司機和私召車司機認為,安裝車內攝錄器材能為他們提供另一層保護。不過,受訪乘客對車內裝攝錄器材還是有些顧慮,擔心隱私被侵犯。
洪鼎基也是新加坡私人計程車司機協會執行顧問。他表示,理解乘客對個人隱私的顧慮,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制定的準則恰恰就是為了保護乘客的個人資料不被濫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