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個高度法制的國家,妄想利用一些小動作就能把法官大人的雙眼給蒙蔽掉,那可是沒門~

去年3月5日,一個30歲的中國人在入境新加坡時被發現他的手提箱裡面有17個人的中國護照。要知道在新加坡,沒有合理的理由擁有護照可是違法行為。

當時,男子給出的解釋並不「合理」
他說,2015年的時候,他在沙烏地阿拉伯工作期間遇到了一個人,就是這個人讓他拿著護照到新加坡,並讓他到新加坡之前和他聯繫。
男子解釋自己並不知道對方為什麼要把護照帶到新加坡,他假設以為,這些護照的持有者都是為了申請沙烏地阿拉伯申請簽證。
不成理的「證據」
結果,在男子被捕之後,他就受到了一封來自Bahrain-based Zangari旅遊公司的信,信中表示他就是一個旅遊代理,要把中國的遊客帶到阿拉伯海灣國家,並且持有從沙烏地阿拉伯和卡達發放的17張護照簽證。
這看似順理成章地洗脫了罪名…
不過新加坡的法律可不帶這麼玩的…

儘管男子的代表律師表示,有了這些證明,證明了男子是Bahrain-based Zangari旅遊公司的代理人,公司已經授予他權利讓他把簽證帶到新加坡辦理手續,可是檢察官卻以「為什麼最初不把理由說清楚」為理由反駁了他們。
所謂「合理」的理由,並不是拿出一些所謂的「證據」就可以證明清白。男子願意幫朋友的忙,卻不搞清楚這個「忙」其實是不合法的,結果被判坐牢1年。

不得不說,幫人攜帶物品出入境新加坡都要小心,這回非法攜帶護照是罰坐牢一年,要是非法攜帶毒品的話,分分鐘可是要被判死刑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