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賣寶可夢卡騙逾9萬 青年助轉移贓款被判監

2026/04/15   •   576閱
22歲青年梅爾文德受騙捲入寶可夢卡詐騙案,充當跑腿協助轉移逾9萬元贓款,最終被判監3個月5天。他本為謀生受誘惑參與犯罪,卻因一時貪念觸法,更在獄前因飢餓偷拿超市食品,引發社會對青年誤入歧途的深思。本案揭示網絡詐騙鏈如何輕易拖拽普通人墜入犯罪深淵,警惕『零成本致富』陷阱,警示無數追夢青年。

(新加坡訊)男子假意賣寶可夢卡騙45人逾9萬元,22歲青年涉當其「跑腿」,協助轉移贓款,判監3個月5天。

被告梅爾文德(22歲)面對3項包括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偷竊以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2025年4月,被告通過Telegram與主謀阿都馬丁接觸。馬丁隨後以「做生意」為名招募被告,指示他到指定地點收取現金,再轉交他人,並承諾每日支付被告300元報酬。被告因受金錢誘惑而答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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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梅爾文德被判坐牢3個月零5天。(海峽時報)

在接下來的4至5天內,被告按照指示,多次前往淡濱尼33街第346座及第320座,從草叢中取走裝有現金的包裹,再轉移至指定地點。期間,被告僅與馬丁見過一次,並曾親手將包裹交給對方。

同年5月2日,馬丁再度聯繫被告,詢問他是否能提供銀行帳戶以接收「一些公司資金」,並保證有關款項並非非法所得,但未承諾給予任何報酬。被告隨後聯繫友人,請求對方提供銀行帳戶,後者同意。被告取得友人的PayNow帳號後轉交馬丁。該帳戶翌日就收到9952元50分(3萬921令吉)的進帳,被告隨即指示友人提取現金,並將款項交由他轉交馬丁。

豈料,約一周後,警方通知友人有關款項涉及詐騙,對方隨即告知被告。

調查揭露,馬丁以出售寶可夢遊戲卡為幌子,騙取45名受害者共約9萬1568元。得手後,他招募包括被告在內的兩名「跑腿」,協助轉移資金以掩飾款項來源。被告於6月27日被捕。

被告的代表律師前日替他求情時指,被告深感懊悔,是一時受快速致富的誘惑而誤入歧途,並強調被告罪責比主謀輕,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還涉及另一起偷竊案。2025年12月18日下午,他到淡濱尼一間超市偷走總值52.70元的食品,包括冷凍鰻魚、鹹蛋魚皮及有機藜麥等。

案情指,被告原本想在姐妹出國留學前,準備食物作為臨別禮物,卻因身無分文,又不想再向姐妹開口借錢,才萌生偷竊念頭。

被告將商品藏入袋中準備離開時,當場被保安識破攔下,他隨即承認行竊並歸還物品,保安之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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