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鋰離子電池內部含有易燃材料,易發生「熱失控」,新加坡政府正評估是否將充電寶列為消費品安全要求條例下的受管制商品。 (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政府正評估,是否將充電寶列為消費品安全規格條例下的受管制商品。
《聯合早報》報道,若規定生效,未來所有充電寶在當地發售前,不僅須滿足額外的註冊要求、強制貼上安全標誌(SAFETY mark),也可能須向消費者提供清晰的安全與使用防範說明。
新加坡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日前以書面答覆三巴旺集選區議員黃士軒詢問時,透露上述消息。
顏金勇指出,根據《2011年消費者保護(消費品安全規格)條例》,所有在新加坡供應的充電寶皆須符合國際安全標準,包括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簡稱IEC)標準。
隸屬於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的消費品安全辦公室也會定期展開市場監督,確保市面上售賣的產品符合這些要求。商家若不遵從消費品安全辦公室停止供應不合規產品的指示,將可能面臨罰款或監禁。
新加坡民防部隊數據顯示,從2019年至2024年,民防部隊共接獲58起充電寶起火的通報。
鋰電池內部含易燃材料 航空公司加強管制
鋰離子電池內部含有易燃材料,易發生「熱失控」。充電寶起火的常見原因包括金屬物體接觸(通過充電接口和暴露在外的電板結構)導致短路、電池老化或製造缺陷導致的內部組件故障、劣質充電線造成電池異常充電等。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一項調查顯示,大多數旅客都使用鋰電池設備,當中44%攜帶充電寶出行。讓人擔憂的是,超過四成錯誤地認為充電寶可以裝入託運行李中,且超過三成錯誤地認為充電寶或備用電池沒有功率限制。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航空公司從去年起陸續禁止在機上使用充電寶。為減低火患風險,新加坡民航局已從今年4月15日起,對離境航班實施充電寶安全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