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星展銀行前經理因「神秘客戶」測試沒過關,遭銀行減薪一年,他聲稱因此生活拮据,將37名客戶的個人資料以900元(約2700令吉)賣給朋友的「中學同學」,結果對方卻將資料賣給大耳窿。
銀行經理髮現事有蹊蹺後打算收手,可是警方早已經找上門,將兩人逮捕後控上法庭。
這名前銀行經理是29歲的唐家林,他昨日承認一項濫用電腦法令的罪名,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後,被判坐牢12周。

庭上揭露,唐家林案發時是星展銀行財物策劃經理,負責推銷金融產品給客戶。去年4月至7月之間,他將銀行37名客戶的個人資料以900元出售給吳國良(29歲),後者跟著將資料轉賣給大耳窿。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美其名是「經理」,實際上是銀行的電話銷售員,必須定期完成非常困難的業績標準,工作壓力很大,以致他身心俱疲。
律師說,銀行案發不久前突擊檢查被告,安排「神秘客戶」測試他的銷售能力,結果他沒有過關,銀行因此罰他減薪一年,除了基本薪資以外不能收佣金,他因此陷入經濟困境,精神狀況更是雪上加霜。
去年1月起,被告開始常常出外喝酒,因此認識了吳國良,他只知道吳國良是朋友的中學同學,不知他和阿窿有關。
吳國良得知被告處境,主動向他購買客戶的個人資料。被告原本以為吳國良只是一名傳銷公司員工,後來發現他和阿窿有關就斷絕來往,但警察不久後還是找上門。(人名譯音)
被告明顯有預謀犯案
法官指被告「假天真」,懂得利用假名交易,企圖瞞天過海,明顯有預謀犯案。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懇求法官不要判被告入獄,指37名客戶都沒被阿窿騷擾,被告犯下的罪行不足以坐牢,罰款或社區服刑是較為妥當的刑罰。
主控官反駁律師的說法,指被告必須坐牢以示懲戒。主控官說,不管知不知道對方是阿窿,被告終究是為了利益而出售資料,而且是對融體系下手,不能輕饒。
法官認為,被告出售資料時用假名,顯然知道自己所作所為違法,預謀犯案。法官不相信被告真如律師形容般那「天真」,而且同意控方的立場,最終判被告坐牢12周。法官希望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出獄後改過自新,不要再對不起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