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弟弟李顯揚今早在臉書發文,透露前總檢察長溫長明教授,已同意代表其妻子林學芬進行辯護。

據李顯揚透露,現任教於國大法律系的溫長明教授(左),將為林學芬提供辯護。
今年初,總檢察署針對李顯揚妻子林學芬,為建國總理李光耀準備遺囑一事,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提呈逾500頁的投訴信。李顯揚說,上述指控也重複了過去總理提出的投訴,當時他的私人律師就是現任總檢察長黃魯勝。
不過,黃魯勝已迴避處理林學芬可能專業行為失當一事,事件改由副總檢察長余文正負責。
李顯揚在帖文中表示樂見溫長明的襄助,期許他在法律事項提供指引和協助。

總檢察署指林學芬作為專業律師,在位李光耀準備遺囑一事,有失職之嫌的表面證據,表面觸犯法律專業(專業行為規章)第25節條文和第46節條文。
當局認為,林學芬在李光耀最後一份遺囑,以李顯揚作為受益人的情況下準備遺囑,並安排李光耀執行,而李顯揚獲得的份額有增加。

但此前李顯揚已回應,其妻子從未擔任李光耀的律師,父親的遺囑在五年前就已執行。當父親完成遺囑後,告知全家和他的律師,遺囑由李&李律師事務所保管。
黃魯勝2017年1月出任總檢察長。他擔任李顯龍私人律師期間,曾代表李顯龍向李瑋玲和李顯揚發出律師信,反對他們與國家文物局所訂立的贈與契據的條款。
溫長明08-10年任總檢察長
溫長明教授在2008年4月17日上任總檢察長,致2010年,由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的管理合伙人梅達順(Sundaresh Menon,也是現任大法官)接任。
他在大學時獲得發展銀行(現星展銀行)獎學金修讀法律學位;1981年獲法律系一等榮譽學士學位。
1992年至1996年擔任官委議員,後來出任新加坡駐比利時、德國、梵蒂岡和荷蘭大使。2006年10月擔任第二副總檢察長,隔年7月升任副總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