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已婚男房東多次在女房客前全裸自摸,女房客嚇得鎖門、帶刀防身,最終忍無可忍報警揭發。
被告陳胤輝(56歲),共面對4項侮辱女性尊嚴和兩項動粗的控狀,指他在西部住家單位,多次對一名女房客裸露,也在她面前撫摸下體和拉她的手。
被告不認罪,案件經審訊被判罪成,法官前日判他入獄11周和罰款2000元。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女房客每月支付250元房租,於2018年4月1日搬入被告家中,隔年一月搬走。
女房客供證時說,她和被告妻子同住一房,被告則睡在靠近大門的一個隔間,最初兩人會閒聊,但她聽聞被告曾裸露,就減少互動。5月10日至12日,被告忽然牽女房客的手,令她感到反感,要求被告不要動手動腳;被告再度拽她的手想跟她說話,女房客憤怒甩開,再次警告他。
女房客說,6月尾至7月中凌晨6時,她走出廚房,看見被告全身赤裸站在廁所前,被告還撫摸下體。
兩三天後,女房客在廚房洗東西時轉身,又發現被告全裸站在背後,之後被告兩次裸露,其中一次女房客氣得拿碗拋向被告,認為她被欺負。
女房客因此攜帶剪刀和刀子防身,睡前也鎖門,但被告換鎖後,女房客只好用椅子擋門,並儘量避開被告。
女房客擔心影響工作證,不願報案,直到被告稱兩人是愛人關係,認為被告「瘋了」,於12月23日報警。
被告辯稱不是故意裸露,是廁所門被風吹開,之後又稱他洗澡打滑,因疼痛而撫摸下體;而拉手則是自己站不穩。被告親筆寫自白書表示後悔,事後翻臉不認人,還稱被警員逼供,法庭為此展開審訊中的審訊。
法官作出裁決時表示這都是藉口,不在被告口供中,而證詞前後不一,認為被告不是可靠證人。
編造「童話故事
被告指女房客為減租,以身相許,控方斥他編造「童話故事」。
被告稱女房客搬來時說手頭緊,表示願意提供性服務來換取房租優惠,
他稱妻子當時回中國,自己閒來無事,才勉強與女房客展開戀情,可控方指出出境記錄證實,被告妻子當時就在本地。
女房客也否認戀情,表示被告對她而言不是朋友。
控方斥責被告全程毫無悔意,雖犯罪者有權不認罪, 但不代表可以打著司法程序的名堂, 編造「 童話故事」,還誣賴女房客,要求法官嚴懲。
另一方面,記者聯繫上被告妻子,她受訪時多次難過落淚,坦言感到被丈夫背叛,「心裡覺得有一根刺」。
「剛開始很氣,有半年不願理他,但他一直對我很好,才慢慢原諒他。我在這裡無依無靠,丈夫如今坐牢,我很無助。」
在餐飲行業打工的她,2014年和被告結婚。她說每天工作12小時,丈夫是臨時工,因疫情影響幾乎沒工作,兩人靠她一兩千元的月薪過日子。
她透露,由於平時不在家,事發時並不知情,直到警方通知丈夫去接受調查。
被告妻指丈夫一向都有出租房間,因曾與男租客吵過架,比較傾向於租給女租客,目前仍出租房間給兩男兩女。
「老公事後向我道歉,我也提醒他與租客保持距離,儘量避免接觸,也避免在客廳看電視節目。」
這名妻子也表示,案件一直讓兩人的精神受折磨,如今總算有個了結。
女房客瀕臨崩潰
女房客瀕臨崩潰邊緣,體重下降,成天躲在房裡不敢出來。
女房客表示被告裸露後曾向同住的3名租客訴苦,其中一名男租客供稱,女房客說若聽見她半夜尖叫,希望對方可以幫她。
他指出,女房客不敢一人回家,嚇得瀕臨崩潰邊緣,不吃飯體重下降,躲在房裡不出來。其他租客也說,女房客不敢煮飯,也早出晚歸。

租客供稱,女房客成天躲在房裡不敢出來。(檔案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