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妻子脖子推她撞牆還打傷女兒 男子被判監

示意圖。圖:CNA
本地一名男子對妻女實施家暴,掐妻子的脖子推她撞牆,還動手打傷15歲女兒,昨天被判坐牢4個月又12周。
由於案件涉及年齡未滿16歲的少女,在青少年法令下,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是一名48歲的男子,他共面對11項控狀,案發時間是2020年9月到2021年8月之間,在那期間,被告的妻子取得防止被告對她家暴的庭令,防止被告對她動粗。控方以其中四項加以提控,另外7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和43歲的妻子(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育有三個孩子,另一個受害人是他們15歲的大女兒。
打女兒頭部五次
2020年8月底,被告從外國回來,到本地一家酒店接受隔離,期間他打電話給大女兒,但大女兒沒接聽。回家後,被告質問大女兒時大動肝火,動手打了當時才13歲的大女兒五次,還恐嚇她說如果再重犯將會殺了她。
大女兒過後去看醫生,她也申訴頭痛。
掐妻子脖子推她撞牆
除了打女兒,被告也和妻子發生糾紛。他向妻子追討早前給她的一筆1萬元的款項,妻子雖已表明會歸還,但被告還是動手要打她。在妻子避開他的拳頭後,他惱羞成怒抓住她的衣領,掐住她的脖子,然後把她推向牆。妻子不斷掙扎,最後逃出家。她隔天求醫時,醫生髮現她頸項、手肘和頭部都有傷痕。
2021年,妻子帶著女兒搬到一所教堂避開被告,但被告鍥而不捨一直跟蹤騷擾他們,不僅到教堂也到妻子工作的地方騷擾,此外,被告也曾威脅恐嚇妻子說要傷害岳母,氣得妻子多次報警。
被告認罪後,控方針對刑罰陳詞時要求法官判他坐牢4個月又12周到6個月又16周。
控方認為被告違反防止家暴庭令,對自己的妻女動粗,讓妻子和三個女兒都遭受到了身心傷害,罪責嚴重。法官考慮後判被告坐牢4個月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