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新加坡警察部隊、移民與關卡局和新加坡海關聯合發文,稱執法人員16日在樟宜機場開展聯合行動時發現,涉案的39歲和53歲外籍男子是現金運送員,將總計120 萬新元的實物現金運入新加坡,其中 12 萬新元未申報。

這次執法行動是新加坡自 2023 年 9 月以來在各移民檢查站開展的一系列行動的一部分。
另有兩名37和48歲的外籍男子,也被發現攜帶總值超過2萬新元的多國貨幣入境卻沒有申報。
執法人員還發現,有十名入境者被查出因為沒為香菸或菸草產品、酒精或超出免稅限額的酒類、超過消費稅進口減免限額的新物品、紀念信、禮品及食品申報和繳稅,而被調查。
這些人可能將面對罰款高達5萬元或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圖源:新加坡移民關卡局官網
新加坡眼也特別提醒大家,雖然新加坡對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CBNIs)進出新加坡的數量沒有限制,但法定要求是,如果 CBNIs 的總價值超過20,000新元(或等值外幣)。未準確報告總值超過 20,000 新元的社區銀行國民帳戶的流動情況屬於犯罪行為,可根據《新加坡金融法》第 60(2)條予以處罰。
違法者可被處以不超過 50 000 新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年的監禁,或兩者並罰。也可申請沒收令,還可要求沒收與所犯罪行有關的現金中超過 20 000 新元(或等值外幣)的任何部分。
更多有關跨境現金流動報告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SPF 網站(www.police.gov.sg/Advisories/Cri ... on-Reporting-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