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為加強打擊電子煙及依託咪酯相關違法行為,衛生科學局和中央肅毒局的執法人員將被賦予更多權力,包括查扣電子煙及向違例者發出警告通知。
自9月1日起,政府將實施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措施,把電子煙所含依託咪酯列為《濫用毒品法令》(MDA)下的C級受管制毒品。期間,相關機構執法人員將獲賦予更大權限,以全面加強執法行動。
衛生科學局執法人員將獲授權展開執法行動,調查依託咪酯相關罪行,並落實對依託咪酯濫用者的監管措施。
中央肅毒局與新加坡警察部隊將配合衛生科學局,共同提升整體執法與調查能力。其中,中央肅毒局將協助衛生科學局,參與《濫用毒品法令》下依託咪酯濫用案件的調查工作。
至於涉及依託咪酯的走私與販運活動,中央肅毒局、移民與關卡局以及警察部隊也將與衛生科學局聯合展開執法和調查。
為進一步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當局也將調整相關法令。根據最新安排,《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和《毒藥法令》下的罪行,將被納入《有組織罪案法令》和《網絡犯罪危害法令》。同時,《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的罪行,也將被納入《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