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
不過,新加坡也有「合法乞討」:在新加坡人看來,街頭賣紙巾的小販就是「乞討者」。
賣紙巾的一般都是年邁老人或者殘疾者,他們一般在人流比較密集的地方做生意。
一些過路人其實並不需要紙巾,但也會出於同情心理買一點,甚至有人直接多給錢並表示不用找零。

圖源:Rice Media
但是,想要這種生意也是需要「持證上崗」的,一般只有那些行動不便者(如殘疾人),或者實在是沒有技能在新加坡混口飯吃的人,才能申請到牌照。
並且,他們也只能在固定的地方擺賣。
如果是本地人不在指定地點,或者「無照經營」,可能會被沒收貨物,甚至被處以300-500新幣不等的罰款......

圖源:早報
05、亂丟垃圾 罰2千新!
新加坡的廢物管理系統很先進,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廣泛推廣。如果不按要求丟垃圾,可是要被罰款的!
有位小紅書網友就是因為沒把垃圾扔到合適的地方,被開了3百多新幣(2000人民幣)的罰單。

就是上面這個箱子,圖源:小紅書網友@Luluberry
千萬記得!要是有大的紙箱無法塞進小小的垃圾桶里,就記得找住家附近的藍色或綠色的大型回收箱!

比如說上面這一種,圖源:搜狐
06、放生動物 罰款!
部分好心人會用放生的方式積德,將自己的寵物或者菜市場買的活物放生。但是,這種行為在新加坡可不興做哈!
之前有人把自己養的魚放生了,結果被發現後,當局直接給他開了罰單:
①棄魚,罰2000新幣;②未經許可破壞生態環境,罰600新幣。

07、公共場合罵人 罰1萬坐牢3個月!
根據新加坡的《公共秩序法令》,如果有人在公共場所向他人公開散布或傳達任何顯露侮辱性的惡意言辭,可能會面臨最高1萬新幣的罰款,以及3個月的監禁。
尤其是注意,即便是忍不住罵人,也不要帶歧視的字眼,因為這是「傷害種族情感」的行為,相當於罪加一等!

08、在公園裡露宿 罰200新!
公園可以隨便去,但是切記不要在那裡睡覺。
在新加坡,這種在公園睡覺的行為被視為「濫用公共設施」。若沒有得到當局的批准,任何人都不能在任何公共公園居住。躺一會就可能會被罰200新。

他被罰了1400新,圖源:國家公園局
如果喜歡這種住在室外空地的感覺,可以在公園管理局找可以露營的地方,帶上裝備去露營。

09、室外放煙花 罰1萬坐牢2年打6鞭!
新加坡過節時的煙花秀很好看。但請注意,私自放煙花是不可以的。

圖源:8視界
在新加坡私自燃放鞭炮是違法行為,可以罰款2000新幣到10000新幣,或坐牢2年,或兩者兼施。 屢教不改者,還可能被施以最高6鞭鞭刑。

圖源:FB@Singapore Incidents
10、蹭Wifi 罰款1萬新坐牢3年
在新加坡,未經許可使用他人WiFi(俗稱「蹭網」)是違法行為,並且,很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示意圖
根據《計算機濫用與網絡安全法》第3條:
任何人未經授權訪問他人的計算機系統,即構成犯罪。
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千新,或坐牢2年,或2者兼施。二次被抓,最高罰款1萬新,或坐牢3年,或二者兼施。

圖源:sso.agc.gov.sg
還真有人因此被判刑:2006年,一名17歲少年蹭鄰居的WiFi上網玩網遊,結果被法院判居家宵禁+義務勞動8小時。
不過,這種的Wifi可以連⬇️

11、裸奔 坐牢3個月罰款
在新加坡裸奔,會觸犯多條法律法規,情節很嚴重的。
不一定是全裸才犯法,有些場所,男生不穿上衣也是違法的。⬇️
①根據《辱穢行為法令》第294條:任何人在公共場所作出淫穢行為,或發表淫穢言語,意圖被人看到或聽到,皆屬犯罪。

圖源:sso.agc.gov.sg
②根據《公共秩序法》:若裸奔行為引發公眾恐慌、騷亂,可能會被視為擾亂公共秩序。
裸奔被抓判刑後,最高可判3個月監禁或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可能坐牢時間更長,還要做心理評估。

示意圖
去年的真實案例:科威特男子在星耀樟宜向女學生暴露下體,被判坐牢7周。

圖源:早報
裸奔時,裸的多少對判刑也是有影響的。椰子做了簡單歸類,大家看看⬇️

12、公共場合塗鴉 罰款2千新坐牢3年打鞭
在新加坡,在公共場所塗鴉是違法行為,被視為蓄意破壞公物,處罰非常嚴厲。
根據新加坡《蓄意破壞法令》第3條:「任何人在未經授權下,在公共或私人財產上繪畫、刻劃、書寫、塗抹或張貼海報,均屬違法。」

圖源:新明日報
一經定罪可做出以下處罰:
①不超過2千新的罰款,或坐牢3年;
②不少於3下、不超過8下的鞭刑。

圖源:sso.agc.gov.sg
有一個很有名的案子:上世紀90年代的轟動全球的麥克·費伊(Michael Fay)。
剛從美國來新加坡的麥克當時只有18歲,他把社區內的牆壁和汽車都塗得亂七八糟,最後被抓後,法院判他坐牢4個月、罰款3500新,以及打鞭6下。
當時這個案件鬧得很大,時任美國總統克林、20多名美國參議員、美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都向新加坡施壓,希望能從寬處理。
最後,法院把6下鞭刑減到了4下....

圖源:海峽時報
13、跳廣場舞 罰1千新
注意了,廣場舞這種在晚上進行,並且音樂聲音放很大的、是違法的、
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規定:
規定時間外,用放大音響等設備,在公共場所(如公園、社區廣場)製造過高或干擾性的聲音,是違法行為。

這種情況會被警告,驅逐,最高罰款1千新。如果是深夜製造噪音,罰得會更重。
另外,如果一起跳廣場舞的人很多,可能會被認定是「公共場所舉行有組織的群體活動」,這種活動,是需要事先獲得警方批准的。

圖源:早報
同理,公共場合進行的樂器表演,如果聲音過高,干擾了別人,也是會被罰款的。
深夜在商場大哭,吵到別人也是不行的...

圖源:TimeOut
14、放風箏 可能會被罰款
在新加坡,放風箏本身並不違法,很多公園和空曠場所鼓勵市民進行這類休閒活動。
但如果放風箏的地點或方式不當,可能會違法或被罰款,尤其是靠近機場、電線、高速公路等區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