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很多人都很喜歡用個人代步工具(PMD),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腳踏車等。然而,伴隨而來的卻是與之有關的事故越來越多。不是衝上了馬路被車撞倒,就是速度過快撞到路人……
於是,新加坡政府推出《活躍通勤法令》並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以減少類似事故的發生。
根據規定:在人行道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時,車速不可超過15公里/小時,在腳踏車道和共用道騎行則不可超過25公里/小時;代步工具重量不可超過20公斤,寬度不超過70厘米,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

新法令的實施,有帶來什麼效果嗎?
自實施1個多月以來,執法人員們在勿洛蓄水池、芽籠、加基武吉和裕廊等地區已經逮捕了322名騎士。
這些違規行為包括在公共道路上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設備、在馬路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上使用電動自行車,以及在路上超速或魯莽騎行。

目前,已有292台個人代步工具被充公。
其中還有一台重達92公斤的電動自行車,是迄今為止最重的代步工具,超過最大重量限制20公斤的四倍以上。

兩天前,本地選美冠軍Cassandra Ho在臉書上發布照片,表示自己被電動滑板車撞倒。從她分享的圖片來看,相信是頭部受重傷,即使已經用紗布包紮了傷口,依然還有大量鮮血流出。

不過,幸運的是,她在臉書上更新狀態,表示自己已經情況穩定了!
雖然一個月尚不足以判斷法令是否真的有效遏制魯莽騎行的行為,但無論是出於方便,還是出於個人興趣,需要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人,請遵照法律,向陸路交通管理局註冊。騎行的時候注意車速,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