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全盤接受活躍通勤諮詢小組提出的五大建議,包括規定電動踏板車用戶都必須先通過理論測試,才允許在腳踏車道騎行,同時也把這項規定擴展到電動腳踏車的使用者。

交通部今早(12月4日)發文告說,政府已考慮並決定接受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在今年9月27日提呈的所有建議,以進一步加強行人和騎士的安全。
文告說:「活躍通勤諮詢小組提出的建議是及時的,將與現有改善人行與騎行道及公路安全的努力相輔相成。政府將與諮詢小組密切合作落實這些建議。」

這包括規定電動踏板車用戶必須先通過理論測試(theory test),才可允許在腳踏車道騎行。電板車已從11月5日起禁用人行道。
除了電板車,電動腳踏車用戶以後也須通過理論測試,才能在腳踏車道和公路騎行。
與此同時,電板車用戶也規定必須至少滿16歲才能在腳踏車道騎車,否則須有大人監督才能公開騎行。
此外,送餐業者等商家也規定必須為旗下使用電板車及其他代步工具如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及助行器的送餐員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交通部表示將與諮詢小組合作,考慮是否規定個人用戶也須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此外,用戶在騎行時也不能使用手機,除非手機是裝在器材上或免手持使用。這項規定也包括在公路上使用的活躍通勤器材。
當局也將擴大現有的行為準則,鼓勵行人靠左走、儘量使用人行道,以及提醒所有使用者對周圍環境保持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