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干案時被閉路電視拍下。(檔案照)
(新加坡8日訊)經過組屋偷走財物,也偷廟宇香油錢,還到處撬開娃娃機,31歲慣犯共偷走800多元財物,昨日被判改造性監禁5年,以及鞭刑10下。
據《聯合早報》日前報道,被告法伊扎(31歲)案發時是一名送餐員,他面對六項控狀,包括破門行竊、惡作劇和偷竊等。控方以其中四項提控,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5月28日凌晨3時左右,從荷蘭路一帶的組屋單位內偷了170元的財物。
他後來在今年2月17日至2月19日之間犯案,兩次撬開娃娃機,共偷走593元。
此外,被告也在今年2月19日凌晨4時左右,溜進紅山德普路的齊天壇廟宇,偷走一個添油箱內約70元的香油錢。主控官指出,被告早在2001年就開始犯下一系列偷竊相關罪行,近幾年也染上毒癮,多年來多次進出監獄,因而要求法官讓他接受改造性監禁5年,並且鞭刑10下。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已經真心改過,而且還有未婚妻的支持,不會再犯案。
法官不認同律師的說法,指出報告說他再次犯案的可能性非常高,雖然有未婚妻的支持,但是他卻不肯好好接受她的勸導,因此認為應該判他入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