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aining
EP
新加坡培訓工作準證Training EP允許外國人在新加坡接受職業、管理、執行或專業工作的實踐培訓。Training EP不涉及人口稅,無配額限制,有效期最長為3個月,不可延期。如果之前持有過Training EP,則不能為同一類型的培訓再次申請Training EP。Training EP適用於符合下列資格要求的外國學生和外國辦事處或子公司的受訓人員:
對於外國學生:
1、在新加坡的培訓附件必須是您學習課程的一部分。
2、必須在一個新加坡認可的機構學習,或者固定月薪達到至少3000新幣。(註:被認可的機構名單會定時調整更新,如有需要請向海外有我A.I.R諮詢確認)。
3、必須由一家在新加坡註冊的知名公司贊助。
對於外國辦事處或子公司的受訓人員:
1、固定月薪達到至少3000新幣。
2、必須由一家在新加坡註冊的知名公司贊助。

Training WP
新加坡培訓工作準證Training WP允許非熟練或半熟練外國受訓人員、外國學生在新加坡接受最長6個月的實踐培訓。僱主需要根據自己的行業支付基本的高級技工勞工稅。僱主可僱傭的Training WP持有者人數上限為僱主所在行業的公司外籍員工配額上限。僱主必須為其雇用的每個非馬來西亞Training WP持有人購買5000新幣的保證金,且不能要求員工支付這筆保證金。
Training WP的資格要求如下:
對於外國學生:
在新加坡教育機構學習的外國學生,且培訓必須是他們課程要求的一部分。
對於外國關聯公司的受訓人員:
將在新加坡接受培訓的半熟練或非熟練員工。
外國受訓人員在Training WP到期或取消後的6個月內不能再次申請Training WP。 外國學生只能獲得Training WP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