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作為全球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其優良的商業環境,極具誘惑力的政策條件,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資本落戶新加坡。新加坡已有一系列針對投資者的投資激勵措施,包括免稅期和優惠、加速折舊計劃、補助金和優惠貸款條件,在上一期的文章中,我們為大家介紹了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機構可享受的政府補貼,今天我們來聊一下新加坡政府對公司/機構的稅務優惠有哪些。

01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金融部門稅收優惠計劃
計劃在新加坡建立或擴大業務的金融機構可申請以下 MAS 稅收優惠:
1.金融部門激勵 (FSI) 計劃
金融部門激勵 (FSI) 計劃適用於持牌金融機構,無論是大型全能銀行、基金經理還是資本市場參與者等,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

2.保險業務發展 (IBD) 計劃
保險業務發展 (IBD) 計劃適用 於持牌保險公司,無論是大型綜合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還是專業保險公司等,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 金融部門稅收優惠計劃的申請人必須展示其在新加坡建立和發展業務的計劃。成功的申請者須接受年度審查,審查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①關鍵業務職能的員工人數增長。 ②業務活動的增長或擴展,例如通過新產品線、新功能或擴大地理市場覆蓋範圍。 ③對其他部門的經濟貢獻。 ④激勵性收入與在新加坡開展的經濟活動相稱。

02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
1.先鋒企業優惠(PC) 和發展與擴張優惠 (DEI)
先鋒企業優惠(The Pioneer Certificate Incentive,簡稱PC)和發展與擴張優惠計劃(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簡稱DEI)旨在鼓勵企業提升自身實力,在新加坡開展新的經濟活動或擴展現有的經濟活動。為旗下子公司提供全球或區域總部(HQ)經營管理、協調和管控服務的企業,也可為其總部活動申請先鋒企業優惠或發展與擴張優惠計劃。
在2017年新加坡財政預算案聲明中,財政部長宣布推出智慧財產權發展優惠計劃(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Incentive,簡稱IDI),鼓勵研發機構使用智慧財產權(IP)。此外,現有的兩項優惠政策,即先鋒服務企業優惠(Pioneer Service Companies Incentive,簡稱PC-S)和發展與擴張優惠計劃(The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DEI)將進行修訂,把智慧財產權收入剔除在外。 根據 PC 或 DEI 獲得批准的公司有資格獲得公司稅務豁免或對符合條件的收入分別徵收 5% 或 10% 的優惠稅率活動,激勵期限為五年,如果公司承諾在新加坡進行進一步的擴張計劃,可能會延長激勵期限。


2.金融與財資中心( FTC )優惠
金融與財資中心(The Finance and Treasury Centre,簡稱FTC)優惠旨在鼓勵企業提高財務管理能力,並將新加坡作為其開展戰略性金融和財資管理活動的基地。
經批准的金融與財資中心 (FTC) 的公司有資格獲得稅務減免,經批准的FTC公司符合條件的所得收入的公司稅率為 8%,經批准的 FTC 公司也有資格獲得預扣稅豁免利息支付,例如經批准的FTC 公司被允許從新加坡以外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獲得資金用於其批准的合格活動或服務,激勵期限為五年,如果公司承諾在新加坡進行進一步的擴張計劃,可能會延長激勵期限。


3.飛機租賃計劃(ALS)
飛機租賃計劃(Aircraft Leasing Scheme,簡稱ALS)旨在鼓勵企業發展飛機租賃能力,促進新加坡飛機租賃業的發展。
經批准的飛機租賃公司來自租賃飛機或飛機發動機等合格輔助設備的收入都可以享受8% 的優惠稅率,經批准的飛機租賃公司也有資格獲得預扣稅豁免,激勵期限為五年,如果公司承諾在新加坡進行進一步的擴張計劃,可能會延長激勵期限。


4.企業研究優惠計劃(RISC)
企業研究優惠計劃(The Research Incentive Scheme for Companies,簡稱RISC)通過支持科技領域的項目,鼓勵研發能力和科技的發展。

5.智慧財產權(IP)發展優惠計劃 (IDI)
智慧財產權發展優惠計劃(IP development Incentive,簡稱IDI)旨在鼓勵研究與開發(研發)活動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的使用和商業化。
在2017年新加坡財政預算案聲明中,財政部長宣布推出智慧財產權發展優惠計劃(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Incentive,簡稱IDI),鼓勵研發機構使用智慧財產權(IP)。經批准的 IDI 公司有資格享受 5%的稅務優惠或在激勵期內獲得的合格智慧財產權收入10%的稅務優惠,激勵期以不超過十年的初始期限為限,可以是進一步延長一個或多個不超過十年的期限。IDI計劃截止到2023年12 月31 日。


6.併購 (M&A) 計劃
支持公司,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的成長和國際化,通過戰略收購,公司可以申請併購補貼和符合條件的收購產生的交易成本的 200% 稅收減免,最高限額為指定限額。在 2020 年預算中,併購計劃擴大到涵蓋2025年12 月31日或之前進行的合格收購。

7.區域總部計劃(RHQ)/全球總部計劃(IHQ)
對於將實質性的總部職能放在新加坡,用以管理、協調和控制區域業務運營的企業,其總部業務收入可享受5%或10%的優惠稅率。一般情況下,它會與「先鋒企業優惠」或「發展與擴張計劃」一同授予。

03 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SG)
1.國際化雙重減稅 (DTDi)
計劃向海外擴張的公司可以從國際化雙重稅收減免計劃 (DTDi) 中受益,國際市場擴張和投資開發活動的合格費用可享受 200% 的稅收減免。
詳情訪問以下網址獲得更多信息:
https://www.enterprisesg.gov.sg/financial-assistance/tax-incentives/tax-incentives/double-tax-deduction-for-internationalisation

2.全球貿易商計劃(GTP)
全球貿易商計劃 (GTP) 為符合條件的交易收入提供 5%或10%的企業稅率,為期三至五年。符合條件的交易收入包括來自實物交易、實物交易經紀收入、衍生品交易收入以及結構性商品融資活動、資金活動和與併購相關的諮詢服務的收入。 要獲得 GTP 資格,公司必須在新加坡擁有大量業務並滿足嚴格的量化標準(包括就業和當地支出)。在新加坡擁有更成熟業務的大型企業也應履行戰略職能,例如合規和風險管理、金融、衍生品和物流管理。公司還必須致力於充分利用新加坡的銀行、金融基礎設施、物流、仲裁和其他支持服務,並為新加坡的人力發展做出貢獻。

3.風險投資基金激勵/基金管理激勵 (VCFI/FMI)
風險投資基金激勵 (VCFI) 和 VCFI 批准基金 (FMI) 計劃的基金管理激勵旨在鼓勵對新加坡企業和初創企業的投資。FMI 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 5% 的優惠稅率,最長期限為 5 年。VCFI 計劃為基金提供最長 15 年的合格收入流免稅。
詳情訪問以下網址獲得更多信息:
https://www.startupsg.gov.sg/programmes/4893/startup-sg-investor/venture-capital-fund-incentive-fund-management-incentive-vcfi-f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