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1000名新加坡學生當中,平均每年有兩名小學生遭霸凌,中學生則有六人。(海峽時報示意圖)
作者 許耀泉
進入正題前,請設想這個情況:
我借用了你的車,無意間把你的車給撞凹了一個洞。 幸好你寬宏大量,不予計較,但歸還車子前,我總得先把車修好,並承諾下次開車會更小心。
如果我只是拋下一句「對不起」後把車還你,什麼也不做,你再怎麼寬容,也難免心頭有氣吧?更別說原諒我了。
近日見報的幾起校園霸凌事件,也讓不少新加坡人看得心頭火起,網上不少留言表示要霸凌者遭受報復,跟受害者經歷同樣的創傷。
以牙還牙,一報還一報,似乎才是多數人眼中公平的做法,即便大家可能在心底隱約感受到,「覺得公平」的做法未必是最恰當的。
新加坡教育部長陳振聲在10月的國會上回答議員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提問時指出,霸凌者雖然必須受到懲罰,卻也必須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不是惡意公開霸凌者的隱私或排擠他們,把他們逼到絕境。

教育部長陳振聲。(國會直播視頻截圖)
一些網民卻認為,能說出這種話的人一般上都不是受害者的父母,換做是自己的孩子遭到霸凌,還可能這麼想嗎?
這類反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人非聖賢,也因為孩子是許多家長的底線。
一向以脾氣和善、人緣好著稱的中國明星夫妻鄧超和孫儷,最近跟一名疑似代拍者起爭執,據網民稱,原因就是後者對著孩子的臉拍攝。
此外,一般人可能或多或少也遭遇過不同程度的霸凌,看到這類媒體報道時難免會產生代入感,因而希望霸凌者受到懲罰。
這樣的心態,簡單點說是希望正義得到伸張,但若不了解霸凌事件的全貌,包括霸凌者之所以做出霸凌行為的原因,何謂「正義」恐怕難以定義。
與其說是希望看到正義獲得伸張,不如說是希望看到「有效」的道歉。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商學院教授羅伊·勒維基(Roy Lewicki)在一份2016年發布的研究報告中指出,「有效的道歉」(an effective apology)應該包含以下六個要素:
表示懊悔(Expression of regret);
認識到錯在哪裡(Explanation of what went wrong);
承擔責任(Acknowledgment of responsibility);
保證不再犯錯(Declaration of repentance);
提出補償(Offer of repair);以及
請求原諒(Request for forgiveness)。
勒維基指出,這六個要素當中,承擔責任是最重要的,其次是提出補償。
承擔責任就是承認犯錯,提出補償則代表自己會採取實際行動,彌補自己對受害者造成的損害,而不是僅僅道歉了事。
在最近見報的幾起校園霸凌事件中,校方的回應一般只提到學校嚴正看待類似事故、已為受害者提供支持,霸凌者則已受到輔導或適當懲處等等。
這是為了保護涉事雙方的隱私,可想而知。
問題是,當一般公眾看不到補償的環節,很可能主觀地認為霸凌者所受到的懲罰必定與受害者遭受的傷害不對等,甚至只是一句「對不起」便能脫身,進而認定霸凌者非但不會改過,今後只會變本加厲。

被霸凌學生的比例看似不大,霸凌問題仍需謹慎處理。(聯合早報)
在不公布太多細節的情況下,教育部或許可以考慮幫助公眾了解類似的案件如何處理,所謂的「輔導」如何有效,填補這方面的信息缺口。
陳振聲在國會上也透露,過去五年在校內和校外發生的霸凌事件數量保持穩定,每1000名學生當中,平均每年有兩名小學生遭霸凌,中學生則有六人。
這個比例雖然看似不大,卻仍需謹慎處理,避免人們產生不成比例的誤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