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年長男子申請離婚,要求分得至少一半與妻子聯名買下的組屋,表示自己因為作為家庭主夫,作出非經濟貢獻。不過,法庭認為妻子承擔了家庭的主要經濟貢獻和責任,裁定把90%房產判給妻子。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對夫妻結婚約48年,男子在2024年1月提出離婚,法庭則在2025年7月根據妻子的反訴批准離婚。
兩人現年70多歲,育有兩名已40多歲的孩子。
妻子在2008年退休前,全職工作39年,最後一次月薪為5042新元;丈夫則說自己最後一次就業是在1995年,月收入約1000多新元。
丈夫聲稱自己為家庭的貢獻主要在非經濟方面,作為家庭主夫照顧孩子和處理家務,犧牲了事業發展。
他也指控妻子性格強勢,甚至曾持刀威脅他,讓他被迫申請個人保護令並搬離住處。
他認為,基於這些貢獻,應獲得至少一半房產。
他也說,自己曾以國民服役身份協助申請組屋,也出資8000元鋪設大理石地板。
妻子否認前夫說法
妻子否認前夫的說法,指他長期拒絕找工作和承擔經濟責任,而她才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妻子也說,即便前夫當時沒有工作,她仍需要照顧孩子打理家務。
她也指控前夫,把她提供用來補貼家用的錢花在自己身上。
妻子也說,為前夫償還債務也給他錢出國,但對方偶爾還偷了她的錢。
她也稱前夫把自己的包包藏起來,妨礙她工作,還到她的工作場所在同事面前做出不實的言論。
由於發現前夫不可靠,妻子聘請了一名女傭幫助她,但她稱看見前夫偷親女傭。
對此,前夫否認指控,但承認兩人確實因為女傭發生過爭執。
妻子也提供了建屋局的郵件說,兩人確實因前夫的國民服役而獲得房子申請的優先權,但這未證明他們因前夫而以更低的價格購買房子。
她也反駁前夫說出資8000元鋪設地板的說法,並說前夫沒有錢不可能這麼做。她稱,自己是跟僱主和姐妹借錢裝修房子。
女兒出面作證
兩人的女兒說,就算父親無業也會穿上正式服裝出門,且對家裡的貢獻有限,只負責洗自己的衣服,打造了具壓迫性的環境,不讓孩子們出聲。
女兒也形容母親每天辛苦工作養家,還需處理父親債務、趕回家做飯,並教導孩子分擔家務。
法官認為,妻子的說法更為可信,而且也得到女兒證詞支持。法官指出,在這段長達數十年的婚姻中,妻子一人同時承擔主要經濟來源與家庭照顧者的角色,貢獻高度集中且明顯失衡。
因此,法庭裁定將組屋90%歸妻子,前夫則獲得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