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張建勤(譯音)。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不滿被巴士司機鳴笛,開馬賽地的空少按巴士緊急按鈕,衝上巴士與司機對質,還搶走對方手機扔在路上,上述行為導致巴士服務延誤,交通癱瘓,空少因此被判坐牢5天、吊銷執照1個月和罰款3000新元。
被告張建勤(43歲,譯音)共面對6項控狀,昨早承認其中4項包括擅闖、惡作劇、公共滋擾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早前報道,事故發生在去年10月31日凌晨,地點是在靠近新加坡羅央道的弗洛拉路巴士站。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是一名空少,他在當晚11時從四美坡開著馬賽地回高文的住家,他的女性友人則開自己的車跟在被告車子後方,準備到被告家。

被告通常會從淡濱尼快速公路回家,但當時有道路工程,被告被迫從樟宜路上段北轉出去後,停在弗洛拉路的巴士站找路。
此時,一輛巴士到站要停靠時,巴士司機鳴笛,也對被告車子閃光燈提醒,但被告只是把車子往前移了一點。
當巴士要離站時,被告的車子仍擋著路,司機再鳴笛兩次,被告還是沒有移車。被告接著下車敲了司機的車窗,對著司機大喊。
司機沒有理會,直接聯絡巴士控制中心。被告的友人也下車查看狀況,被告返回自己的車子時,還爆粗口。
被告隨後把車開到一旁停下,再走回巴士,按巴士外的急按鈕。此時巴士司機拿起手機要拍攝,但緊張之下,意外開了車門。
司機趕快關回車門,但車門還未關完全上時,被告已闖入巴士,隨之搶走司機的手機,還質問對方為何要鳴笛,也作攻擊性的手勢。
被告友人見狀後,上巴士阻止被告。被告最後拿著司機的手機下巴士,再把手機丟在路中央。友人趕快拾起手機還給司機,兩人接著離開現場。
上述過程被在巴士站的路人拍下,影片隨後也在網絡上傳開。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上巴士不是要打司機,只是要問對方為何鳴笛,並指被告沒有涉及暴力行為,不該把此案當作「路霸」事件。被告已經作出賠償,也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慚愧。
控方指,巴士司機當時根據巴士運作控制中心的指示,讓巴士上唯一的乘客下車。
「當時已經是深夜,巴士趟次少,被告的行為導致整個新捷運4號路線的巴士服務延誤,甚至是中斷。另外,當時該路段的交通也因這起事件一度癱瘓。」
控方說,這是「路霸」行為,被告雖然沒有對巴士車長造成傷害,但是對司機表現出攻擊性。
法官指出,被告若是一開始選擇道歉,並把車子移開,才是一名紳士的行為。不過,被告在自身犯錯的情況下,自以為有足夠空間讓巴士行駛,不僅沒有移開車子,還前去和巴士司機對質,這無疑是一起「路霸」事件。
法官也說,被告因這起事件在社群媒體被熱議,以及擔心失去工作,這不足以成為求情因素。
被告申請下月5日入獄服刑,獲法官核准。